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南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四市县出台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经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立法,围绕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聚焦职责界定、失信管理、惩戒实施、信用修复、区域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促进三亚经济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制度基础。
破解跨区域旅游监管堵点
当前,海南正处于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夯基垒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持续夯实法治基础、深化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护航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亚经济圈作为海南自贸港“三极一带一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三亚经济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打造世界级区域旅游品牌的部署要求,深化三亚经济圈旅游一体化发展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下,开展三亚经济圈旅游领域区域协同立法,恰逢其时、十分必要,这既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改革部署及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推动社会文化背景、地理环境、自然禀赋相近的市县开展协同立法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说。
2023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旅游信用管理立法专题调研,2024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时,增加协同立法规定。同年底,三亚经济圈有立法权的市县(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三亚经济圈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协同立法工作办法》。2025年3月,四市县召开协同立法座谈会。
本次协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与精准指导。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全省法治建设大局,将“指导有立法权的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之间开展协同立法”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同时,专门把“积极指导三亚、乐东、陵水、保亭等市县开展旅游领域失信惩戒区域协同立法”列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源银看来,本次立法总体思路概括为“问题导向、区域协同、统一规范、惩救并举、赋能发展”,核心考量有四点:破解跨区域旅游监管堵点,回应三亚经济圈旅游一体化发展现实需求;坚持统一规范、权责明晰,确保立法可落地、可执行;兼顾监管刚性与市场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三亚经济圈国际旅游胜地和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打造全省首个设区市与自治县协同立法样板。
构建全方位失信惩戒机制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四市县立法发现,主要围绕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聚焦职责界定、失信管理、惩戒实施、信用修复、区域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针对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权责划分问题,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信息公示、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为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明晰的职责依据。
为保障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本次立法作出三方面明确规定:其一,细化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杜绝随意认定;其二,明确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主体和程序,充分保障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其三,确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公示主体、公示方式与公示期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立法构建起全方位的失信惩戒与信息应用机制。”王晓表示,一方面,明确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实施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限制享受政务便利措施与行业优惠政策等针对性惩戒举措;另一方面,支持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等主体依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结合自身业务采取相应限制性举措,形成多方联动失信约束格局。
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同时,立法注重保障市场主体纠错改过、重塑信用的权利,完善信用修复与权利救济体系。一方面,分别明确旅游市场有关主管部门依职权开展信用修复、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的具体条件,细化修复办理流程;另一方面,规定信用修复完成后,及时终止相关失信信息公示、解除对应惩戒措施;此外,明确异议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权利救济途径。
王晓表示,为打破区域监管壁垒,实现失信行为协同区域全域约束,本次立法设定联合惩戒条款,明确要求四市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过程中,需主动查询、共享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公示的四市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严格依照本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跨区域协同监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生态,提升区域旅游市场整体诚信水平。
探索新时代协同立法模式
“跨区域协同立法是新时代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耀说,本次协同立法严格遵循立法法的立法权限与立法程序,探索形成“牵头统筹、四方会商、同步推进、各自表决、统一报批”协同立法模式。
记者注意到,本次协同立法主要分为五个关键阶段:立项协同,共同研究谋划;起草协同,统一核心内容;审议协同,严守法定程序;报批协同,统一赋予效力;实施协同,确保落地见效。
“整个立法过程,我们既坚守‘协同’核心,打破旅游市场诚信一体化建设受限于区域行政壁垒的治理难题;又遵循各地法定立法权限,做到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是区域协同立法规范化、高效化、法治化的生动实践。”邓耀表示。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锦权看来,本次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四市县协同立法,是全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立法,创新点突出、特色亮点鲜明。
“四市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的出台,既是对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引,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从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切身经营实际出发,整体呈现合规有边界、失信有约束、修复有路径三大鲜明特征。”王晓说。
从市场主体角度看,本次立法系统梳理并明确十类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行为,细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标准和适用情形。对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而言,等于清晰划出了经营行为的法律底线和诚信红线,做到依规经营、底线清晰。
本次立法明确严重失信认定标准,从制度上挤压违规经营的生存空间,从根本上维护守法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环境。三亚、陵水、乐东、保亭四市县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名单互认、惩戒联动,从制度上堵住经营者异地换壳、流动违规、屡罚屡犯的漏洞,形成协同立法区域旅游市场信用监管闭环。
信用修复、权利救济机制更加健全,整改纠错有规范渠道。本次立法坚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设置了条件明确、流程规范的信用修复机制。同时明确法律救济途径的条款,既严格守住信用监管底线,也给知错能改、主动纠错的经营者留足整改提升空间,稳定行业整体发展预期。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