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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友好从理念变为生活日常

​西铁法院妥善化解小区游乐场“拆留”之争

2026-05-28 17:03:5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白庆虹

“咯咯咯……”六一前夕,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三庭庭长翟汉卿回访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时,游乐场里孩子们欢快的笑声,让在场的大人也不禁嘴角上扬。

这片曾深陷“拆除危机”的儿童乐园,如今已成为1970户业主孩子们撒欢奔跑的乐土,其背后折射出的司法温度与智慧,令人动容。

据了解,该小区建成于2022年,入住率颇高,适龄儿童家庭占比不少。“这么大的小区,孩子下楼连个玩儿的地方都没有。”业主李女士的焦虑道出了众多家长的心声。

面对众多业主“给小区建个游乐场”的诉求,物业公司快速响应,计划在小区内建一个包含滑梯、秋千、跷跷板、攀爬架等设施的游乐场。

然而,随着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住在旁边的张大爷从此闹上了心病:“规划图上标注的这里明明是一片绿地,我买房就是看中了这个绿化。物业说要给娃们建游乐场,就在我窗户外面,咋没人通知我,吵吵闹闹的怎么休息?”

一气之下,张大爷和同栋楼的住户以“绿化挪作他用涉嫌违法”为由,将物业公司数次投诉至相关部门。

按照《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分局认定“居住项目附属绿化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私自挪作他用属于违法行为”,并向城管部门发函。

经立案、调查、处罚告知、听证等程序,城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物业公司立即拆除恢复绿地,并罚款65万余元。 

一边是业主们的迫切诉求,一边是严格的行政执法。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物业公司陷入两难:若拆除,定会引发许多业主不满,若不拆,又面临巨额罚款和强制执行。

僵持之下,物业公司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受理该案后,翟汉卿第一时间带团队深入小区实地走访,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违规建设”查处案件,单纯处理行政处罚不仅难以实质性化解矛盾,还可能激化业主之间的纠纷。

“法院的职责不仅是依法裁判,更要主动化解矛盾,让各方诉求都能得到合理回应。”为确保“儿童权益最大化”,翟汉卿将调解作为化解该案矛盾的首要方式。

为打破僵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先后多次组织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召开座谈会,力求在儿童权益保护与行政执法目的之间寻求解决方案。

法院搭建起的沟通桥梁,让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逐渐走向理性协商的轨道。

随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议函》,建议其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原则,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该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城管部门变更罚款金额,物业公司主动缴纳罚款并通过限制开放时间、建设隔音墙和围栏等措施,降低噪音对周边住户的影响,游乐场得以保留。

今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拥有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在西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文锋看来,法院不仅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更要让儿童友好从理念变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日常,让司法力量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