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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广东广西两省区典型案例

2026-05-26 14:55:2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26日对第二批次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此次督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今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发现,惠州市、阳江市海洋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推进迟缓,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红树林保护、入海河流整治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通报指出,惠州、阳江两市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保护职责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现,北海市、钦州市红树林保护修复、海水养殖尾水治理、近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方面问题突出。通报指出,北海、钦州两市对近岸海洋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工作不严不实,导致污染和破坏问题多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