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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一男子“两头骗”获刑五年

2026-05-22 17:59:2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陈佳亿

一辆看似普通的汽车,同时冒出三位“主人”——合法所有权人是租车公司,伪造证件上的“车主”徐某以及支付了10万元的购车者白某。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两头骗”租车转卖案的犯罪链条也随之浮出水面。

时间回溯至2024年11月底。徐某与王某来到吴起县一家租车行,选定了一辆越野车,当场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押金和首期租金共计1.7万元。拿到车钥匙后,两人并未打算正常使用车辆,而是通过非法渠道伪造了机动车行驶证,并将车辆登记所有人篡改为徐某,同时制作了虚假车辆分期还款记录,意图让这辆租来的车子“名正言顺”地归自己所有。

同年12月,徐某经朋友介绍结识被害人白某,谎称资金周转困难,将市场估价18万元的上述车辆以10万元出售。为打消白某疑虑,徐某不仅出示了伪造的行驶证和还款记录,还主动配合白某拍摄了同意车辆过户的视频。

白某见车辆“手续齐全”便放下戒备,以10万元现金购得该车。然而,徐某支付了两个月租金后便失联,租车公司多次向其催缴租金未果,遂通过车辆GPS定位系统从白某处追回车辆。白某这才发觉被骗并报案。

经查,徐某、王某及同伙田某采用“租车—伪造证件—抵押或变卖”手法,已先后从多家租车公司骗取4辆汽车,涉案车辆总价值高达58.66万元。案发后,徐某、王某分别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以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表示,汽车租赁领域的此类“空手套白狼”骗局屡见不鲜,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租车公司审核不严、买家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车时,在警惕价格陷阱的同时,务必核实清楚车辆信息,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抵押、查封状态,并保留好交易凭证,一旦发现车辆来源可疑或证件存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车财两空”。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