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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

辽宁宽甸检察院公益诉讼激活乡村卫生所消防治理“神经末梢”

2026-05-21 15:31: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见习记者 于天航 通讯员 李海宾 解楠

在偏远乡村,基层卫生所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但部分卫生所却由于规模小、位置偏、点位分散及资金紧张等因素,容易成为基层消防安全的“隐秘角落”。近期,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进“乡村卫生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精准排查隐患、强化监督履职、凝聚共治合力,以检察担当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隐忧浮现

“末梢”之患 不容忽视

2026年1月,宽甸县检察院对全县村镇卫生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大部分卫生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瓶身锈蚀、压力不足;未定期检验、维修,未留存检查记录、有的灭火器超期服役甚至已过报废年限。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这不仅关乎医患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可能造成医疗设备损毁、药品燃烧、重大财产损失等连锁反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公益诉讼

剑指隐患 守护平安

为切实破解监管难题,宽甸县检察院主动牵头,组织卫生健康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及相关乡镇政府召开村级诊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座谈会。检察干警用数据和事实揭开了一个个被忽视的“末梢隐患”,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各方围绕排查发现的问题充分沟通、凝聚共识,明确监管重点和整改方向。2月5日,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乡村卫生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护医患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多措并举

合力整治 成效显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相关单位对辖区内256个村卫生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未定期检验灭火器、无检查记录的卫生所责令建立规范的记录档案,督促新配备灭火器190余具;对超期未维修、已过报废年限的灭火器立即强制报废,更换灭火器178具;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线上培训如火如荼……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不仅让消防设施焕然一新,更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消防安全无小事,“末梢隐患”不容忽视。下一步,宽甸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性功能,聚焦基层公共安全治理薄弱环节,紧盯监管盲区,让这盏以“检察蓝”点亮的“平安灯”照亮每一处民生角落,让安全“无盲区”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最前沿”。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