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见习记者 胡特旗 通讯员 龙洪琴
对世代扎根在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的村民而言,山林是生计的依托,是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家园,寻常日子里,唯有农耕、放牧与山间的清风相伴。可谁也未曾想到,一把多年前偶然拾得的改装射钉枪,竟险些让一位朴实无华的老人,一头跌进法律的两难境地,打破了他平静的晚年生活。
今年62岁的李某某,是土生土长的布依汉子,一辈子与山林为伴,面朝黄土背朝天,不识片字文墨,说话做事都带着山里人的憨厚与淳朴。2017年8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扛着锄头去山间劳作,在村里的路边,无意间发现了一把改装过的射钉枪。老人觉得这物件模样“稀奇”,又想着或许能派上什么用场,便小心翼翼地拾起来,揣在怀里带回了家,悄悄藏在卧室的床底下,没跟任何人提起。
后来,村里有人闲聊时说,给射钉枪装上狙击镜,就能用来找山里的蜜蜂。老人听了心动不已,便托村里懂点网购的年轻人,帮忙买了一个狙击镜。可当狙击镜寄到家里,老人对着枪和零件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既不知道怎么安装,更不懂怎么使用,最后只能把狙击镜放在一边,那把射钉枪,依旧在床底下静静躺着,一放就是整整八年。
2025年8月,公安机关在开展日常排查工作时,查获了这支射钉枪。经专业鉴定,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能够正常击发,符合枪支认定标准,被依法认定为枪支。当民警把“非法持有枪支罪”这几个陌生又沉重的字念给老人听时,这个一辈子老实巴交、从未犯过任何错的布依农民,瞬间慌了神,双手不停地搓着布满老茧的手掌,眼里满是惶恐与茫然。那份突如其来的法律枷锁,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原本平静的日子,变得忐忑不安。
案件移送至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更没有因为老人涉嫌违法就一诉了之。法理之上,非法持有枪支确实触犯了刑法,法律的底线绝不容许突破;可情理之中,检察官深知,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不能简单以法律条文生硬办案。为了摸清案件的全貌,承办检察官踏着山间的泥泞小路,一次次走进村寨,走访老人的邻里、村干部,反复核验每一个细节,一点点还原事情的真相。
经过细致走访和深入核查,检察官终于厘清了全部事实:这支枪是老人偶然拾获,并非主动购买、非法所得;老人连狙击镜都无法安装,更没有任何伤人、打猎、恐吓他人的主观意图;八年来,枪支始终藏在老人家中,既没有配备弹药,也从未被携带外出,从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综合全案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认定,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了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案子办到这里,并没有画上句号。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相对不起诉并非“一放了之”,更不是纵容,而是要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干警接过“接力棒”,继续开展审查工作,再次守住法理与情理的平衡,让司法温度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行政检察承办人再次深入村寨,走进李某某简陋的家中。推开斑驳的木门,只见老人坐在矮凳上,神情局促不安,脸上满是自责与愧疚,见了检察官,连头都不敢抬。看着老人这副模样,承办检察官没有轻易下结论,而是坐下来,耐心地和老人谈心,倾听他的想法,围绕案件核心开展实质性审查核实工作。
经过细致审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其一,老人无主动违法意图,枪支系偶然拾获,主观恶性极小;其二,枪支长期闲置在家,未配备任何弹药,不具备实际使用条件,既没有外流,也没有被使用过,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其三,经过前期的办案处理,老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深受法治教育,此时再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既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也背离了教育挽救的初衷。
最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不再建议主管部门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这份决定,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精准考量后的司法抉择;不是对法律的妥协,而是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体现。它既牢牢守住了枪支管理的法律底线,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也护住了偏远山区少数民族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与敬畏;既严格落实了行刑反向衔接的刚性要求,也让“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司法温度,真正走进了群众心中。
离开村寨那天,老人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粗糙的手掌传递着满心的感激,嘴里一遍遍地念叨着“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手下留情,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他或许说不出复杂的法理条文,也不懂什么是行刑反向衔接,但他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不仅有不容逾越的刚性,更有温暖人心的温情。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