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通讯员 霍晓乐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紧扣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变”工作要求,转变执行理念,以善意文明执行破解涉企纠纷,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某工贸公司因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长期拖欠大额货款,企业资金周转陷入困境,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甘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摒弃“一冻了之、一封了之”的传统执行模式,坚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活封活扣”、执前督促、信用修复等各项工作举措,形成工作规范有度、刚柔并济的执行行为。
执行过程中,干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法依规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以执行刚性力度,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胜诉权益;另一方面主动深入被执行人企业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清晰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寻求共赢方案。
经过法院耐心协调与积极推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支付义务。
此次案件顺利执结,既有效帮助申请执行人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助力企业重回正常经营轨道,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为企业保留了可持续发展空间,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甘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理念转变,不断优化执行工作举措,聚焦涉企案件高效办理,以更有力度、更具温度的司法执行工作,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