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巴勒根 阿尔娜
“感谢综治中心的帮助,终于解决了母亲的养老问题,我们姐妹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近日,在新疆托里县综治中心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涉及九旬老人和三个女儿间的赡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不仅保障了老人的晚年权益,更修复了亲情关系。
93岁的老人夏某有三个女儿。老人名下9亩土地长期流转,有稳定承包收入,且老人有城乡居民养老金。
老人多年随长女一同生活,三女儿一直对土地承包费、养老金去向存疑,多次追问收支明细,认为老人已有土地收入,应优先用于养老,无需姊妹再额外分摊赡养费,并要求长女出具历年开支凭证。而实际上该土地收入全部用于老人生活、购药及住院就医,并未被长女私自占用。但三女儿持续质疑追问,致使姐妹隔阂加深,为后续赡养纠纷埋下隐患。
此前,老人一直由长女、次女轮流照料。后因次女身患重症,远赴内地接受化疗,便委托三女儿代为照顾老人。然而在照料期间,老人不慎摔伤导致腿骨骨折,住院治疗后生活机能大幅下降,彻底无法自理,出院时也无人接回照料。
这场意外让本就紧张的姐妹关系彻底破裂,长女与三女儿之间更是矛盾激化、互不沟通。本应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的三姐妹,因各自实际情况、照料矛盾及土地承包费、养老金去向等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长女已74岁,自身体弱多病,常年悉心照料老人,如今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她已身心俱疲、无力独自承担;次女在内地接受化疗,分身乏术、无法尽孝;三女儿一直纠结土地承包费和养老金去向,加上日常照料产生的隔阂,心结难解,不愿再承担赡养看护责任。
独自承担照料重任却身心俱疲、无力支撑的长女,无奈之下前往托里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家庭赡养纠纷。
调解员孟根接待当事人后,迅速查清纠纷经过,理清各方诉求与实际困难,找准因老人资金去向不明、姐妹长期猜忌、照料事宜产生隔阂这一核心症结,坚持法理结合、情理相融开展调解。调解中,调解员依法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赡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任何家庭矛盾、资金疑虑均不能免除赡养责任。同时耐心疏导亲情,逐一核实老人土地流转费、养老金均用于老人衣食就医,不存在长女私自占用情况,打消了三女儿的疑虑,劝导姐妹相互体谅、感念养育恩情,化解隔阂矛盾,修复姐妹亲情。
同时,依托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联调联动优势,调解员结合老人照料需求与三姐妹实际情况,牵头制定养老方案。经多方沟通,三姐妹达成共识,确定将老人送往专业敬老院集中照料。三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依约履行责任,不再产生纠纷。
近年来,托里县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基层民生痛点、家庭矛盾难点,将老年人赡养、邻里琐事、家庭纠纷等群众身边的“小事”,作为基层矛盾调解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前沿阵地作用,主动下沉排查矛盾隐患,靠前介入化解纠纷,以法治为纲守护亲情底线,以调解为桥化解民生心结,用心用情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用一次次暖心的基层调解,筑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根基,守护千家万户的“夕阳红”。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