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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6-05-14 16:42:2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通讯员 杨明秀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售假男子张某被依法惩处。

经查,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提下,通过非法渠道购进低价假冒伪劣香烟,利用网络发布售烟信息承接订单,再由上游供货商直接快递发货给买家,累计销售金额达21万余元,非法获利近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是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仍非法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6万余元。

近年来,西乡县人民法院持续严厉打击涉民生领域制售伪劣产品犯罪,依托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全力守护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法官提醒,经营者需严守法律底线,诚信合法经营,切勿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要提高辨别意识,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商品,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