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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圆桌论坛在杭州召开

2026-05-12 17:44:5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见习记者 马维博 通讯员 耿婷

日前,由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圆桌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国内多所高校的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会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郑春燕代表主办方致辞。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孙笑侠阐述了建议稿草案的基本原则。

郑春燕介绍,浙大推出“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具有显著优势。自 2015 年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就成立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长期深耕数字法治领域,具有现行优势和深厚积淀。地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正成为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中心的杭州,浙大团队深度参与《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起草,直面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践需求。此次会议旨在听取各方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议稿。

孙笑侠就“人工智能法”浙大学者建议稿的“立法导向”阐述了“能一智一事适配”原则。他表示,人工智能立法首先要解决的根本矛盾是发展与安全的平衡问题,需对人工智能的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拆解,针对当前风险评估中的过度归因以及国际上某些地区的“扼杀式监管”,他提出人工智能的风险根源在于“能、智、事”三者错配,该原则包括场景特异性、安全与发展平衡、责任网络适配三个维度,可细化为六项制度体现:阶段化准入与分级监管;按AI能力、认知水平、场景复杂度分级准入;场景特异性使用条款;采用“以能测智,以能代智”的评估方法;动态责任分配与链条化治理;技术标准嵌入法律规范。

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李汶龙介绍,“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广泛吸收近年人工智能立法成果,变革了传统的全维度风险或全产业促进的立法思路,以“能—智—事适配”为基础,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风险适配的敏捷治理,贯穿“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公开透明、责任追溯、公平公正与多元共治”的价值导向。建议稿构建了总则、原则层与执行层三大结构,涵盖了基础奠定、监管体制、执行机制与风险救济等规则设计。

专题讨论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就人工智能技术革新的立法调整、全生命周期的立法监管及与现有法律的有效衔接等方面发表各自观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陆青对本次圆桌论坛作总结说,人工智能治理是浙江大学法学院的重要研究领域,本次圆桌论坛对“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为后续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浙大法律人将精益求精,推动“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的公开发表,为我国人工智能立法贡献智慧。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