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群众利益无小事,邻里纠纷容易“小事拖大”。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托“三官一律”工作机制,联合街道综治中心、村委会,成功“破冰”一起因移栽果树苗引发的邻里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某村村民甲在已征收的地块上种了些树苗。第二天,村民乙却把树苗连根带土移栽到了盆里,还送到了村委会。
村民甲:“你凭什么拔我的树?苗钱、误工费,都得赔!”
村民乙:“那块地都征了,你私自种树本来就不对,我拔了没毛病!”
双方在街道综治中心和警民联调后,依然是“你说你的,我讲我的”,谁也不让谁。
收到线索后,海沧法院法官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把来龙去脉摸了个清楚。
调解现场,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耐心解释了侵权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帮双方当事人从“情绪上头”慢慢转向“理性上头”。
同时,法官也算了笔“现实账”——打官司的时间、精力、成本,引导大家优先考虑非诉方式解决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不光讲“移栽”的事,也对占用已征地块种植这一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引导村民今后遇到类似问题,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和解决。
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村民甲表示放弃树苗及误工损失的索赔诉求。一场“小树苗引发的大争执”,就此画上句号。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三官一律”机制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缩影。据介绍,海沧法院将继续推动法治力量下沉,让更多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一线。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