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许瑶蕾 通讯员 宋春霖 衡亭亭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须考取相应驾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为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严禁驾车上路。”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讲,面向青少年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此次普法源于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乘改装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检察机关依托个案治理、推动行业专项整治的务实举措。
2025年5月,16岁少年小王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行驶时速高达60公里,途中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最终不幸身亡。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事故双方均存在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事发后,“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没听说骑电动车还要驾驶证。”部分青少年在调查中的回答,折射出其对交通法规的认知盲区。检察官介绍,依据国家技术规范,二轮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两类,其中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均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人必须持证上路、合规行驶。
深入排查调研后,检察机关发现问题更为复杂多元。部分超标车辆实际参数远超电动自行车国标,本质属于机动车,却违规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隐患重重。同时,多数在售电动车限速装置可被轻易拆除篡改,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电动轻便摩托车限速50公里,不法改装后车速可飙升至每小时80公里。此外,多款热门品牌车辆存在私自改装乱象,车主通过更换大容量电池、改动线路等方式提升续航与车速,极易造成线路短路、电压不稳、车辆失控,大幅增加交通事故与消防安全风险。
聚焦车辆违规上牌、非法改装、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2025年7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精准督促各单位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强化电动车销售流通、登记上牌、路面通行全链条监管,源头化解安全隐患。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迅速启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从严查处街头“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依法行政拘留7名违法人员,责令整改非法改装车辆,对无法复原的改装车辆依法拆解报废;严格核验车辆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手续,规范登记上牌流程,杜绝超标车辆违规挂牌上路。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销售门店、维修网点,严查非法改装、违规改装服务等违法经营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17起,有效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整治推进期间,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国标优化电池、控制器、限速装置防篡改技术标准,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管理模式,从技术层面抬高非法改装门槛,同步设置超速自动断电防护机制,为整治车辆改装乱象筑牢制度防线。
技术管控与监管整治是外部刚性约束,法治意识提升才是治本之策。下一步,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聚焦未成年人出行安全短板,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摒弃危险骑行陋习,树立文明守法出行理念,内外协同、多方共治,切实管住“飞驰”车轮,以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