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督促保护马棚口滨海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各地高质效办好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参考借鉴。
近年来,沿海各地检察机关依托临海区位优势,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5月,最高检立案办理环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专案。一年来,环渤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三省一市检察机关注重陆海统筹,围绕渤海海域水质提升、岸线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办理了一系列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渤海海域公益侵害难题。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面较广,涵盖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海岸线、无人岛礁保护,以及船舶溢油损害、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等,既涉及推动解决海洋环资领域常见难题,也涉及探索解决领域内新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督促保护马棚口滨海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踏查和科技手段及时全面固定相关证据,并通过磋商的方式推动多方达成共识,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破解了阻碍生态修复工作的现实困难,有效保护了滨海湿地的生态环境。在“江苏盐城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沿海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履职优势,分层分级精准监督,从个体到全县再到全市、全省,同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治理难题,长期持续跟进监督,逐步推动问题解决。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