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4月14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化名)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城南及城北街道办事处等40余名干部到场旁听,庭审变廉政课堂,以“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及工作便利,挪用扶贫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依法逐一出示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充分听取举证、质证意见及法庭辩论意见,严谨规范、有序推进,清晰还原被告人突破底线、触碰红线、走向犯罪的全过程。庭审最后,被告人王华当庭作出深刻忏悔。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接触庭审,深受触动、倍感警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必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据悉,西乡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促廉政、以案例强警示,常态化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将“庭审现场”转化为生动“普法课堂”,切实推动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