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通讯员 陈卫锋
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贯穿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高发频发,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更直接冲击网络安全、边境安全与经济安全根基。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两起相关案件,以司法裁判敲响安全警钟,以案释法引导全民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园区开超市沦为共犯 偷越国境终获刑
“不直接骗人就不算犯法”,这一错误认知最终让曹某身陷囹圄。
2019年至2020年,曹某在未办理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多次结伙从边境以摩托车、皮划艇、徒步翻越等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其明知境外某园区系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虚假投资理财、裸聊敲诈等犯罪的窝点,仍与园区运营方签约,按月缴纳高额租金与管理费,在园区内开超市,向诈骗、敲诈人员售卖生活用品,并提供现金兑换,为犯罪活动提供稳定支撑。
经查,曹某经营超市期间,该园区内多个犯罪团伙持续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违法犯罪,仅其中一伙涉案金额即达2000万余元。
浦东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提供帮助,已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同时,其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海外“打工人”成诈骗主犯 从组员升主管涉案近8亿
另一被告人邓某,则被境外“包食宿、高薪资、无门槛”的招工信息诱骗,一步步沦为诈骗集团骨干。
2021年下半年,邓某赴境外加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起初以固定话术实施刷单返利诈骗。其后凭借所谓“业绩”逐级晋升,从组员升任组长、主管,辗转多个诈骗窝点,负责团队管理、人员培训、流程统筹,成为核心主犯。
经查,其任职期间,该集团累计骗取资金7.9亿余元,已报案被害人被骗金额达2500万余元。浦东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伙同他人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小角色亦是大危害 均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开超市、打零工,为何与国家安全直接关联?
法官表示,一方面,以境外窝点为依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会对我国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造成直接危害;而偷越国境的行为,更是直接破坏了国家的边境管理秩序,为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滋生空间,二者均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另一方面,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物资、资金、场所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无论是直接参与诈骗实施、担任管理职务,还是为犯罪团伙提供后勤保障,都是犯罪活动得以持续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没直接骗人就不犯法”的例外。
法官提醒,首先要警惕境外高薪陷阱,所谓低门槛高回报多为电诈引流,切勿轻信盲从。其次要坚守法律底线,任何为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均将被追责,莫因贪念沦为帮凶。其三要严格遵守出入境法规,依法持证从指定口岸通行,自觉抵制非法出入境。其四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无小事,发现可疑线索及时向国家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