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唐凌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重型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良好道路运输秩序,自4月5日起,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向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亮剑,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辖区G216国道、省干道及货运重点路段,结合辖区货车通行规律和流量特点,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研判违法高发时段与路段,创新采取“定点检测+流动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在G216国道尼雅公安检查站等关键节点设置固定检查点位,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执法网络,确保对“百吨王”违法行为精准布控、严厉查处。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工明确、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逢车必检、逢超必罚、逢超必卸”要求,对过往重型货运车辆逐一称重核查,仔细检查车辆载货情况、行驶证信息及超限运输相关手续,重点排查车货总重超百吨、非法改装、变造超限运输许可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车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卸载超限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固定执法证据,依法从严追究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责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整治现场,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详细讲解“百吨王”的严重危害,不仅会导致车辆制动、转向性能下降,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重特大事故,还会严重损毁公路桥梁,扰乱货运市场公平秩序,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规等方式,向过往驾驶人、货运从业者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行为,树立“安全第一、守法运输”理念。
4月10日,在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典型“百吨王”案例。民丰县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G216国道尼雅公安检查站执勤时,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检测,该车货总重131.40吨,核定载质量49吨,超限82.40吨,超载率严重。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转运超限货物,并依据相关法规,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行动严格按照“源头防范、路面查处、联合惩戒”的思路,在强化路面管控的同时,同步推进源头治理,对辖区货运企业、装载场站开展检查,督促其安装并联网运行出口称重检测设备,从源头防范超限超载货车上路。同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制度,汇总通报违法信息,对源头场站、违规企业实施惩戒,对非法改装企业追根溯源、严肃追责,形成闭环治理。
截至4月15日,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执法车辆22辆次,检查重型货运车辆317辆,查处“百吨王”违法行为5起、其他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8起,卸载超限货物320余吨,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净化了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民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徐永胜表示,将建立“百吨王”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