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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甘井子区检察院:这堂法治课“未”你定制

2026-04-16 14:35:5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加强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守园护校”专项行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先后走进大连口腔义齿学校、大连旅游学校及大连市专门学校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

这一次,检察官们打破“一篇讲稿用到底”的传统普法模式,精准把握校情学情,针对不同学生迥异的成长阶段与法律需求,呈上“定制化”法治营养餐——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职校学子,侧重“防未然”设防避险;对于正在矫治教育的迷航少年,重在“指归途”挽救向新。

护前行:为即将“出海”的你校准航向

“讲哥们义气去帮忙打架,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大连口腔义齿学校和大连旅游学校的课堂上,检察官没有照本宣科,而是以几起真实案件切入正题。

职业中专的学生们往往社会接触面广、思维活跃,动手能力和社交能力强。同时,他们也更早接触社会,面临更复杂的诱惑与风险。针对这一特点,检察官将普法重点放在了“风险可视化”上。课堂上,故意伤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等几类高频罪名被一一解读。从因日常口角盲目逞强引发的“故意伤害”,到因贪图小利参与借卡取现卷入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检察官以案释法,清晰划定法律边界,用具体的刑期和赔偿数额,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一次冲动的代价,往往远超他们的想象。针对校园周边可能出现的诱骗与侵害,检察官也给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教会学生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检察官立足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特别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义务的条款,引导学生树立“维护国家安全,从守法自护做起”的意识。

助新生:为“迷航知返”的你点亮归灯

“惩治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怀着这样的理念,检察官们来到了大连市专门学校,面对这群曾经“迷航”的孩子,甘井子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检警同台”联合普法。

基于大连市检察院与该校建立的法治教育协作机制,本次普法得以更精准地切入痛点,将主题聚焦于“盗窃类违法犯罪”。课堂上,区公安分局警官先就盗窃行为的治安处罚标准、现实危害进行讲解,检察官在此基础上结合真实案例,进一步解读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法律后果。

宣讲课没有仅停留在法条警示层面,检察官还着重阐释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剖析了不良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与成长环境。

“司法有刚性底线,也有柔性温度。只要正视过往、踏实改过,人生的考卷还有重答的机会。”检察官的话语中少了一分严厉,多了一分期许。这堂课的目的,不仅是讲清法理,更是传递司法关怀,鼓励学生们改过自新、修正人生航向。

本次法治宣讲覆盖师生近千人,实现了普通职业中专与专门学校的分类精准覆盖——这是甘井子区检察院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高效联动,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检工作方针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一次实践作答,也是以法治之力护航校园安全、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课堂的具体步骤。

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紧扣“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要求,持续深耕“守园护校”专项行动,常态化探索法治进校园的新路径、新表达——既将预防端口前移,为青春设防;又用心帮教挽救,为迷途引航。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