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线上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通过微信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以“屏对屏”的便捷模式替代“面对面”的奔波往返,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又切实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生动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司法办案的效率。
2023年1月,原告兰州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某贸易公司签订铝合金窗制作安装承揽合同,明确约定了承揽标的、履行期限、报酬支付等核心条款,符合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法律规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承揽义务,按时按质完成全部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完成工程量结算,但被告仅支付1万元费用,剩余款项迟迟未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武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各项费用共计9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研判争议焦点,了解到双方此前存在良好合作基础,且均面临异地往返不便、时间成本较高的实际困难。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迅速创建包含原告、被告及书记员在内的专属调解微信群,搭建起高效畅通的线上沟通渠道,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传递及时、无遗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依法调解、情理兼顾”原则,既精准释明承揽合同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充分关注双方的实际经营困难与合理诉求,杜绝“和稀泥”式调解。通过微信平台,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解答法律疑问,逐环节梳理争议症结,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力求调解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双方当事人的合理预期。经过多轮线上沟通协商、释法明理,被告最终认可拖欠款项事实,并承诺分期支付相关费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起承揽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隔空调解”打破了时空限制,是武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矛盾化解模式的具体举措,不仅让当事人无需奔波即可参与调解,大幅降低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更为涉案中小企业盘活资金、缓解经营压力提供了司法支持,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今后,武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深化线上调解应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司法服务更有速度、更有温度,全力守护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马雪云)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