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近期,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迎龙村老李一家总算住进了新家。谁能想到,老李家曾因“一人入狱”而陷入“有房不能住,有家不能回”的困境。
直至四个月前,奉贤区司法局派驻柘林镇迎龙村第一书记张燕在一次走访中,路过村中小卖部,发现小卖部旁边的房间里支着一张小床,老李家80多岁的老母亲邱某住在这里。
诧异之余,张燕详细了解老李一家的情况:原来,三年前,老李家老宅被拆迁,全家四口人(老李夫妇、母亲邱某、女儿小李)分得两套动迁房。然而,还没等到搬进新房,女儿小李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老宅是全家共有,且小李的份额尚未确认,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套安置房及相应补偿款整体采取查封措施。原本用于购买安置房的补偿款被冻结,新房无法交付,后续的过渡安置费也一并暂停发放。
“房子看得到,却住不进去。”老李的声音里满是无奈。
一家人只能在村里的帮助下,暂时分开居住:老李夫妇临时住在村里一间仅几平方米的活动室,而80多岁的老母亲邱某则寄居在村小卖部。且不说邱某年事已高,老李自己都已年近60,一家人分住两处,漂泊感尤为强烈。更为揪心的是,邱某的身体离不开人照顾,长此以往,三位老人身心俱疲。
“一边是女儿入狱、房屋依法查封,一边是三位老人无家可归。如何既维护司法严肃性,又解决群众‘无家可归’的现实问题,成了最大的症结。”张燕说。
于是,张燕立即通过信访代理的方式向柘林镇综治中心反映,而老李夫妇此前将女儿诉至法院,请求分家析产,此时案子正巧到了镇综治中心的“审执柘里办”窗口。
老李的案件得到柘林镇党委的高度重视,政法委书记刘翠红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奉贤区法院执行局、柘林法庭、信访办、规建办、平安办、司法所、迎龙村村委会等共同研判。
难题摆在面前:安置房因开发商手续问题,大产证迟迟未办,导致房屋无法分割,而小李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债权人权益必须依法保障。
柘林法庭庭长王飞宏提出突破性思路:“暂时搁置房屋‘物权’确权分割,先行明确各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购买利益’份额。”这样既遵守法律规定,又能实质性推进财产分割。执行局当即表态:只要作出相应份额判决,立即办理解封。
在柘林镇党委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开启绿色通道,全力配合法院审理及执行流程。张燕也全程参与协调,一方面,将群众诉求“原汁原味”传递给职能部门;另一方面,把政策法律“翻译”成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好情绪疏导和预期引导。
2025年12月30日,柘林法庭至小李服刑监狱公开开庭。庭审中,小李对父母的诉讼请求表示理解和同意,就房屋份额的分割,审判法官也对所有家庭成员依法释明。
2026年1月,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套安置房的全部购买利益归老李夫妇和母亲邱某所有;另一套房屋由老李和小李按份享有。剩余补偿款由三位老人主要享有。
这份判决,犹如一把精准的“手术刀”,既依法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成功地将属于三位老人的财产份额从被查封状态中剥离出来。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办理解封,城建、物业等部门联动,3天内完成交房和入住准备。
“钥匙交出去了,我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张燕感慨地说,“更为感动的是法官们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把老百姓的难事一揽子解决了,圆了他们的团圆梦。”
但这不是终点。柘林镇以此案为样本,梳理出“涉执行类民生诉求”处置流程图,推动建立“预警—受理—联办—回访”闭环机制。同时,在全镇推广“柘里办+职能部门+网格”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类似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基层依法治理既要依法依规,也要兼顾情理,不能回避群众实际困难。我们从‘解决一件事’到‘带动一类事’,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柘林样板’。”柘林镇党委书记吴强说。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