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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数字消费规模达25.3万亿元 同比增长8.7%

法治护航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

2026-04-10 06:51:3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核心阅读

构建安全规范的数字消费生态需解决三方面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市场法治环境;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持续优化网络安全的法治体系和执法体系。

□ 本报记者 丁一

近日,商务部公布了2025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2025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25.3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数字服务消费增长12.5%,成为拉动数字消费增长主引擎。电商带动线下消费更加活跃,线下数字消费增长13.8%。

数字消费,代表以科技创新为牵引的消费新领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已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影响最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

数字消费活力足潜力大

数字消费主要指消费者在数字环境下的消费行为,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

通过数字技术将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物质与精神消费相融合,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品质化、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通过数据要素赋能场景、模式等创新,可以激发新需求撬动新供给,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通过数字供应链整合金融、物流等资源,可以实现产业上下游高效联动,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通过网络平台联通国内国外市场,可以畅通优质产品线上流通渠道,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我国数字消费涉及的产品、服务、内容、渠道各具特色。

数字产品创新多。我国智能物联网产品、通信产品、数字媒体产品等增势稳、创新多。

数字服务支撑强。个人及家庭网络和通信、上网服务是数字服务消费的基础领域,近年来规模稳步增长。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5年,我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3958亿GB,比上年增长17.3%。截至2025年底,移动互联网用户达16.1亿户。

数字内容潜力大。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网络音乐文学和电竞游戏等数字内容消费保持高增速。据国家电影局数据,2025年中国电影票房518.32亿元,同比上涨21.95%。观影人次12.38亿,同比上涨22.57%。

数字渠道范围广。通过线上渠道购买吃穿用商品,预订交通出行、住宿餐饮、旅游休闲等已成为日常生活必需。据统计,2025年网上零售额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1.4个百分点。

数字消费迎来提质升级

2024年4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立足数字消费特点与发展趋势,从供给、消费、载体、业态四个方面提出举措,加快促进数字消费领域形成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同月,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开展“数商扩消”行动,提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激发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5项举措,更好激发数字消费活力。

为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数字消费潜力,发展新型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2025年8月,商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四方面提出14项任务。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扩大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家电等产品供给,用新技术升级文博、景区、街区场景,支持电商平台优化定制生产与偏远地区物流服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数字消费品牌。优化支撑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拓展数字人民币场景,优化适老化、国际化支付服务,规范个人信息使用。营造良好环境,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健全监测分析体系。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推动智能新产品应用,制定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广柔性化定制化消费品生产模式。

推动数字消费规范发展

数字消费蓬勃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在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副主任赵精武看来,构建安全规范的数字消费生态需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市场法治环境。不仅需要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需要保障好平台内经营者的合理诉求,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促进供需市场的双向发展。二是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三是持续优化网络安全的法治体系和执法体系。个人信息被滥用、变相强制接受刷脸等现象会降低数字消费质量。“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数字消费’的产业新兴形态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未知的网络安全风险,因此更需要在法治层面持续推进网络安全配套制度的实施细则以及更为科学的执法体系建设。”

扩充数字消费生长空间也离不开法治规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告诉记者,应当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范与创新协同、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结合,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经营者需遵循合法与诚信原则,最小化采集个人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核心权利,遏止“二选一”、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以及利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流量垄断等行为。

监管部门要创新数字监管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领域乱象,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监管,禁止数字歧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外籍人士等群体的消费权益。

推动电商、直播、数字服务等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行为标准与合规指引,建立数字消费企业合规认证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合规、诚信经营。

“法治为数字消费划定了‘安全线’,也打开了‘增长空间’。只有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才能让数字消费真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黄尹旭说。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