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楼上装修楼下被淹,谁来担责?

2026-04-09 17:04:0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莫雅璇 通讯员 王路 胡旦 

新房尚未入住就因污水返水遭受损失,责任该由谁承担?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认定一高层住户因装修不当行为导致低层住户房屋地漏返水,依法判决向低层住户赔偿房屋家具及装修损失等共计16.5万元。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同一小区业主,2023年5月初,正在李某房屋内施工的装修工人发现,卫生间里突然开始倒返污水,随后脏水蔓延至全屋,导致家具、地板地砖、墙板等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李某立刻联系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处理。物业经排查发现,返水系主排污管道堵塞致污水倒流,污水中含有大量装修腻子粉泥浆。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确认,事发时22楼业主王某家中正在进行装修作业,工人将腻子粉冲入马桶,最终导致管道淤积堵塞,污水从低层住户李某家中地漏反流溢出。 

事故发生后,李某将王某及小区物业公司一并诉至南山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房屋装修损失、租房费用、维权开支等共计19万余元。 

庭审中,根据现场勘查记录、物业排查情况、装修施工痕迹等证据,可以认定王某家中装修工人违规将腻子粉冲入排污管道,是造成主管道堵塞、楼下返水受损的直接原因。王某作为房屋业主及装修管理人,未规范管理装修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物业公司是否担责的问题,法院查明,物业公司在王某装修前已与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明确禁止将沙土、浆料等冲入管道,施工过程不能危害到施工区域外其他场所的安全稳定;事发前两个月内,物业已按规定对公寓公共管道进行疏通维护,履行了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管理职责。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物业存在疏于管理或维护不当的情形,故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处理返水事故,李某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因返水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评估鉴定,证明装修损失14万余元,并主张事故后另寻房屋居住,租房费用1.4万余元,期限与金额均属合理,法院予以支持。综合全案事实,法院最终认定李某各项损失合计16.5万元,判决由王某全额赔偿。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