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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检察院:热心“牵线”藏猫腻 “好处费”竟是自肥腰包

2026-04-09 15:51:1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黄佳玲 李丹

“购买工厂开办企业,你们可是占了大便宜,得给对方一些好处费,而且这事得守口如瓶。”这句看似关切的嘱咐,实际上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近日,辽宁省丹东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张某提起公诉,切实守护了投资者的“钱袋子”。

2024年8月,张某得知老相识马某、王某正在寻找场地办厂,便热心做起了“中间人”,将有意转让厂房的老板于某介绍给他们。于某是该厂的主要合伙人,起初于某报价650万元,经过张某一番“周旋”将价格压至550万元,成功促成双方交易。然而,交易刚落定,张某便私下找到马某、王某,编造于某克服其他合伙人的压力、让利100万元,以需要表示“感谢”为理由,索要50万元“好处费”,并要求二人保密。信以为真的二人当即凑出40万元现金让张某代为转交,剩余10万元张某口头承诺代为垫付。然而张某转身便将40万元现金揣进了自己腰包。直到后来马某和于某因经营琐事发生争执,无意间提起这笔钱,当面对账后彻底真相大白,于某从未索要、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好处费,这场由张某自导自演的骗局就此败露。

2025年10月,凤城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此案。面对审讯,张某竭力抵赖,甚至以“行业潜规则”为自己开脱。当检察官将其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的完整证据链呈现在他面前时,张某顿时沉默无言。检察官深知,既要严惩犯罪行为,更要尽力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于是向他详细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明确告知他,若能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争取从轻处罚。经过一番情理法兼具的释法说理,成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张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同意联系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在承办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期间,其家属态度消极,极不配合,导致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异地司法协作机制,与外市司法局进行跨区域对接。在司法局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对张某的审前社会调查。同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积极组织调解。在向法院移送起诉前,还协助制定了还款计划,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最终,在法院庭审结束后,还款计划得以落实,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从依法精准认定诈骗事实,到通过释法说理推动退赔,再到开展异地协作破解难题,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积极履职的实际行动,有力打击了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行为,让司法公正既彰显力度又饱含温度。未来,该院也将持续为投资经营者提供坚实保障,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