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要给你们送锦旗”,正在埋头写判决书的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法官张蕊疑惑不解,案子不是都结案快一年了吗,怎么会突然收到锦旗?
就在张蕊还疑惑时,当事人顶着烈日赶到了法院,把两面锦旗送给了办案法官。
亲属因房惹官司?法官查明真相明事理
一年前,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涉土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蕊阅卷后,了解到该案原、被告系姨甥关系,二十年前,双方对在村集体分配土地上的自建房屋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是165000元,签订时,原告给被告支付了115000元,剩下的50000元并未支付。房屋分为前后两部分,双方默认约定一部分由原告用来放置做生意用的物品,一部分用于被告长期居住。
“我们两家人关系一直都处得很好,只是我现在想把房屋全部收回来,可他们坚持不搬走,我实在没办法才到法院起诉的。”
“我们老两口都这把岁数了,现在让我们搬,那不是折腾我们嘛!”
在双方因为亲情而略带犹豫的争执声中,法官明白了案件的缘由。
“都别急,这事不难办,你们都放心”法官耐心且坚定的语气让双方当事人暂时放下了芥蒂。
很快,张蕊带着庭室的助理和书记员来到了案涉房屋,一个人丈量房屋面积,一个人登记情况,一个人组织双方就地调解,引导两家各退一步,同时查明合同履行现状。
各执一词不信任?法官耐心疏导化矛盾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人情关系,合议庭一致认为不能一判了之,庭审前后,审判长张百锁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但因双方各有立场,且都因亲情把矛盾长时间积压在心里,互相都不怎么信任对方,索性把矛盾、情绪都摊开了,一时间对调解工作有了抵触情绪。
“哼!他还告我们?!”被告气愤地向法官道。
面对这样的僵局,合议庭两位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告知利弊关系,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一方面分析了当事人的履约能力,一方面讲明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面临的诸多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妥善化解纠纷。
调解工作反反复复,始终未能完全消解他们各自心中的委屈。
后经合议庭评议,在平衡双方过错程度的基础上,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共计29万余元。
双方在庭审上都认可了这个结果,但案子并未真正结束。
判决生效仍存嫌隙?法官多次回访终解心结
“我就是想把房要回来,我做生意要用。”
“不能搬,我们在这住一辈子了。”
该案判决后,考虑到本是亲属的两家人仍未真正打开心结,承办法官张蕊多次主动上门进行案件回访,在回访中两家人依然互不相让。
也因此,当被告想要全部履行判决款项时,原告总是以各种理由不予接受。
“你要做生意,这些钱不正好就是你的投资钱吗?”法官张蕊耐心劝解着。“‘千金难买家中幸,万银不酬心中福’,家庭和睦,见面欢喜,这不比什么都强。”
承办法官张蕊坚持不懈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沟通,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及时止损,最终被告主动履行全部款项,原告欣然接受,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数日后,原告才向承办法官吐露心声,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和调整,他也深切体会到两位法官的苦口婆心确实是为了自己好,不但把他从诉讼矛盾中解救了出来,也让他可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的生意和孝敬老人上。
“是啊,‘千金难买家中幸,万银不酬心中福’,现在心里舒坦了,干啥都有劲,劲有了,日子也火热起来!”看着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听着当事人说出这样释然的话语,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传来了阵阵笑声。(张茵 董培)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