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覃丹 宋杰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深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动完善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探索形成“示范判决引领、联动机制赋能、源头治理固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司法力量绘制平安建设“新枫景”。
为调解确立“尺度” 以“一案之判”促“类案之解”
“以前觉得打官司又费时间又费精力,还担心判决结果不公平,现在有了示范判决,我们心里有了底,也愿意主动调解了。”一位参与批量调解的当事人聂某由衷感慨。针对事实相似、争议焦点集中的类型化案件,汉寿法院打破“一案一审、个案推进”的传统模式,精准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模式,为批量解纷树立“公正标尺”。
汉寿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进行精细化、标杆化审理,通过公开庭审、社区座谈、文书说理等方式,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规则,为大量同类案件的高效处理提供“参照系”。在涉37户业主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因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双方矛盾尖锐、僵持不下。汉寿法院选取其中3起案件先行开庭审理,法官围绕合同效力、面积误差计算规则等焦点问题,组织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并邀请业主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官张帆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向业主释明类似案件的裁判规则,明确“合同约定优先、法律规定托底”原则,打消业主的顾虑。在示范裁判引领下,剩余业主主动接受调解,最终超过80%的同类案件通过调解妥善化解,真正实现了“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构建协同“机制” 以“联动之力”谋“双赢之效”
在处理涉及辖区重点企业、小微企业的系列案件时,汉寿法院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建立“法院+管委会+司法局”常态化联动解纷机制,凝聚多元力量,为涉企类型化纠纷提供高效、灵活化解方案。
在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其他企业的18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汉寿法院了解到涉案企业为园区重点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此次违约系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所致。为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汉寿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牵头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司法局组建多元调解专班,召开专题调解协商会,搭建双方平等沟通、理性协商桥梁。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双方发力:一方面逐一梳理各供应商的核心诉求,明确欠款金额、付款期限等关键问题;另一方面如实告知各供应商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困难及还款意愿,消除双方信息壁垒、化解信任危机。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双方立足长远发展换位思考,传递“协商共赢优于诉讼对抗”的理念,最终制定了分级分类还款方案,将分散的诉讼案件整合为整体协商化解,既挽回了供应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发展活力,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暖流。
推动源头“深耕” 以“主动作为”解“民生之忧”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看似标的不大,但涉及面广、反复性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是平安建设的“老大难”问题。汉寿法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从“坐堂问案”的被动受理到“靠前指导”的主动治理,迈出了矛盾源头化解的关键性一步。
在审理黄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法官敏锐发现该案反映出的物业问题可能引发批量纠纷。为此,汉寿法院并未止步于个案,而是主动约谈辖区各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发送司法建议函,直指物业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同时,依托综治中心,广泛听取业主们的意见,积极开展先行调解,最终推动253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潜在的群体性矛盾。
为从根源上破解物业纠纷难题,汉寿法院联动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深入辖区各小区实地走访调研,全面分析物业纠纷成因与特点,召开物业企业座谈会,指导物业公司落实“服务清单与收费标准公示”制度,设立“业主诉求快速响应”窗口,搭建季度恳谈会等定期沟通平台,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如今,辖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务诉求响应更加及时,业主缴费率明显上升,物业与业主的对立关系得到有效缓和,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从“事后灭火”到“事前防火”的转变。
汉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建英表示,下一步,汉寿法院将继续深化类型化案件批量化解模式,不断提升解纷质效,为推进平安建设现代化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