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简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义务的措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4月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日。
《征求意见稿》共22条,重点对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简化、不予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作出规定。同时,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影响评估的自查表和评估表。
其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定义范围、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等总体要求。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明确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统一制定处理规则、告知个人、取得个人同意、依托网络平台处理个人信息、特殊情况告知、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出境、个人行权受理、删除个人信息等的简便处理措施。关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简化,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影响评估、管理制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件报告的简便处理措施,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合规审计等制度衔接规定等。关于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不予处罚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支持措施。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