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为牟利售卖可观看韩国电视节目的软件账号、电视盒子并提供续费服务,销售金额超60万元。近日,这起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非法经营案宣判,被告人安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二十万元被依法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渠道非法售卖可观看境外电视节目的网络软件账号及相关设备,随即开展调查,锁定安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5年8月21日,民警电话传唤安某某到案接受调查,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2022年至2025年期间非法经营的全部犯罪事实,案件得以快速侦破。
经查,安某某从王某平、郑某勋等人处分别购进FTV、KTV 软件账号,还被皮某锡设为 GOTV平台管理员,可直接生成该软件账号密码,购进时部分以微信转账付款,GOTV相关费用则以现金形式定期交付。安某某将三款软件按运营商、功能不同定价售卖,FTV、KTV、GOTV单账号获利70元至160元不等,同时从网上购入30元至40元的电视盒子,加价至100元至200元出售,还配套销售遥控器等配件。
作案期间,安某某使用不同微信账号接单、收款、发送软件安装包及账号密码,买家多为中间商,安某某累计向王某山、郑某伟等多人销售相关软件、设备及续费服务,总销售额达603984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安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足额缴纳罚金。
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安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销售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及提供相关续费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安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其系初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且经社会调查评估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目前我国不允许个人或普通企业直接经营境外电视节目软件,任何声称“代办境外视听许可”“有特殊渠道”的说法均为骗局,切勿轻信,避免陷入刑事风险。非法销售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既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也易导致境外不良信息流入,危害网络信息安全。广大群众应严守法律底线,切勿为牟利触碰红线,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