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不戴头盔成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伤亡加重主因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针对性整治

2026-03-20 17:14:4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2026年2月20日晚8点,在北京市丰台区二通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路缘石。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与地面碰撞造成颅脑损伤,不幸当场身亡。两日后的22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撞上隔离带内的树木,骑行人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调查,该骑行人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统计,2025年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数已占全部亡人事故总数的35%,而其中因不佩戴安全头盔造成死亡的驾驶人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的74.7%,是加重骑行人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针对性整治,通过执法劝导、加强宣传等组合措施,督促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安全头盔,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伤害程度和致伤致死原因上,2025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率为81.7%;不使用头盔的驾驶人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的74.7%。两个数据充分说明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保护的重要性。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朝阳交管支队安全监督管理中队中队长王泽地介绍,电动自行车没有像汽车车身、安全带、安全气囊这样的防护装置。骑行人的整个身体直接暴露在外部环境中,骑行时重心较高,发生事故时车辆因碰撞速度骤降,身体会因惯性向其他方向甩出。“如同摆锤一样,按照力学中的杠杆原理,头部位于摔倒方向人体‘杠杆’的最远端,承受的冲击力远大于身体。”王泽地说,人体头部不像其他部位有骨骼、肌肉、关节分散部分冲击力,且头部脑组织、五官、脑干等重要器官高度集中,撞击后的损伤往往不可逆,将直接导致昏迷和死亡。

据了解,为保障骑行人生命安全,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佩戴安全头盔从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戴头盔。今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突出的情况,紧抓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落地实施的有利契机开展整治工作。围绕全市路口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将会同交通、城管、市场监管、首都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宣劝管罚”综合施策,把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在全面加大路面通行类违法查处力度的同时,劝导提示骑乘人佩戴安全头盔,并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五不一戴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乱象和事故高发态势。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