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王平 王晓晨
近日,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某诈骗船员“办证费”一案,由法院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24名受害船员的全部经济损失28.4万元。
咸涩的海风,吹不散常年漂泊的艰辛;每一次收网,都浸透着汗水与盼望。对于靠海吃海的渔民船员来说,那一本本象征着资质与晋升的船员证书,不仅是谋生的“饭碗”,更是改变家庭命运、托起全家老小希望的“通行证”。
然而,一只无形的“黑手”,却伸向了这群朴实劳动者的积蓄。
去年末,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诈骗案。卷宗背后,是二十多个船员家庭沉甸甸的焦虑——他们被同一个人,以“帮你快速办证、越级晋升”的谎言,骗走了总计超过28万元的“血汗钱”。这笔钱,可能是孩子一年的学费,也可能是老人看病的救命钱。
事情要从2022年8月说起。被告人姜某盯上了船员群体信息相对闭塞、渴望早日晋升多挣钱的心理。他找到某渔业公司的管理人员王某某,神秘地透露自己有办理船员适任证书的“内部特殊渠道”,可以“越级办理”,不用苦苦排队考试等待。
“海上干活,谁不想早点升职多赚点?听说有门路,哪怕多花点钱也愿意试试。”一位受害船员事后回忆。姜某的谎言像一张精心编织的网,迅速捕获了24名满怀期待的船员。他们东拼西凑,将总计38.52万元的“办证费”交给了姜某。这笔巨款,几乎是许多人多年的积蓄。
然而,所谓的“渠道”纯属子虚乌有。国家明令禁止船员职务“越级办理”,所有晋升必须通过正规培训和考试。姜某在收钱前对此心知肚明。钱一到手,便迅速被他用于个人挥霍。骗局并未停止,2023年7月,尝到甜头的姜某再次以缴纳“考试费”为名,从16名船员那里骗得3.2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面对船员们日益焦急的追问,迫于压力的姜某在案发前仅勉强退还了13.32万元,仍有高达28.4万元无法归还,如同沉入大海,不见踪影。
案子到了东港市检察院检察官手里。他们深知,这不仅仅是冰冷的数字,更是二十多个家庭的生计与希望。办案的关键,在于确凿锁定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并核实每一笔被骗钱款的确切数额。
“证据必须扎实,才能为受害人讨回公道。”办案检察官细致审查了所有的银行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对话中,姜某吹嘘“渠道”、承诺“包过”的言辞清晰在目。面对讯问,姜某最终承认,自己在收款前就清楚政策不允许,所谓的“关系”全是自己捏造的,钱款到手后根本没用于办证,而是立刻挪作他用。诈骗的主观故意,确凿无疑。
检察官精准引导侦查机关,重点围绕涉案资金的具体去向、姜某所称的“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等环节,全面补充取证。一笔笔核对,一项项落实,最终将28.4万元的犯罪事实,牢牢地固定在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之上,为庭审指控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庭上的交锋异常激烈。尽管姜某当庭表示认罪,但其辩护人仍作无罪辩护,提出这应属于“民事纠纷”,且姜某案发前已有部分退款,情节轻微。
对此,办案检察官沉着应对,一一驳斥:“被告人姜某在事前明知无任何办理可能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检察官当庭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展示了姜某事前虚假承诺、事后肆意挥霍的犯罪轨迹,并指出其案发前的少量退款,完全是迫于受害人追索的压力,并非自愿,丝毫不影响诈骗犯罪的成立。
判决不是终点。东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持续跟踪着退赔挽损的进展,尽全力为渔民们追回“血汗钱”。但他们的思考走得更远:东港市是沿海县级城市,从事渔业捕捞、养殖、运输等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渔船数量2000余艘。此案深刻暴露出,由于行业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渠道不畅,渔民、船员这一特殊劳动者群体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
“办案,不能止于办好一个案子,更要治住一类问题,守护一群人。”为此,检察院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将普法课堂搬到了码头、挪进了船舱。检察官们用这起发生在船员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最朴实、接地气的语言,向广大渔民和船员兄弟以案释法,揭露“花钱包过”“内部渠道”等各类办证骗局的常见套路,详细指引通过正规学校和海事部门申请、培训、考试的全流程。
海风依旧咸涩,但法治的阳光力求照亮每一个角落。司法,不仅要有惩恶扬善的力度,更要有司法为民的温度。“我们希望通过每一次精准有力的指控,和每一次不懈的追赃挽损,为这些常年与风浪搏击的劳动者们,筑牢一座坚实的法治港湾。”一位办案检察官望着远处的渔船,动情地说,“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守护好他们每一份浸透汗水的希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今,再次起航的渔民们心里更踏实了一份。他们知道,身后不仅有家人的牵挂,还有法治筑就的堤岸,在默默守护着他们赖以生存的大海,和那份来之不易的、安稳的生活希望。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