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通讯员 常兆 刘锐
“未检工作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未成年人的一生!”这是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晶莹常说的一句话。在2025年11月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她凭借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荣获第二名。这位“95后”检察官助理,以5年坚守深耕未检事业,用初心与担当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精耕细作 在办案中彰显匠心
李晶莹始终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依法办案、精准帮教贯穿始终。她的办案卷宗里,既有严谨规范的法律文书,更有详尽的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和跟踪帮教记录,以“求极致”态度对待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在辅助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她精准区分涉案未成年人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及帮教条件,协助检察官依法分层处置:对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主犯坚决依法惩处;对情节较轻、真诚悔罪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牵头制定包含心理疏导、公益服务、行为矫正等内容的个性化帮教方案,成功帮助多名迷途少年回归正途。该案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结对帮教优秀案例。
法治播种 在普法中践行初心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校园法治宣讲带头人,李晶莹积极担任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把法条转化为案例、把宣讲变成互动,让法治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5年来,她紧扣开学季、儿童节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在普法过程中主动收集线索,对发现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跟进监督,其中1条猥亵儿童犯罪线索监督立案后,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她以“紫藤成长驿站”为平台,带领“紫藤检爱”团队开展精准普法150余场次,创新推出普法课程“点单式”服务,组建“小小法治讲解员”队伍,推动法治声音广泛传播。因工作成效突出,她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淮安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洪泽区优秀妇女工作者等称号。
善于总结 在创新中贡献智慧
“未检工作不能就案办案,更要推动系统治理、源头保护。”李晶莹坚持从个案中提炼规律,把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她参与起草《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机制文件,为构建司法、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提供务实建议。在洪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工作中,她持续深耕细作,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刊发推广,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
从初出校门的青年干警到业务骨干,5年光阴,李晶莹以实干书写青春。数百次加班加点、数十万字卷宗梳理、上百场法治宣讲,沉淀为对未检事业的赤诚与坚守。
“未检工作,一头承载着法律,一头牵系着未来。‘检察蓝’既是惩治犯罪的利剑,更是守护成长的盾牌。”李晶莹表示,将始终坚守初心、砥砺前行,用专业与温情护航更多孩子向阳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