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而战略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正是破解实践难题、提升履职质效的“金钥匙”。现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就办案与管理中如何运用“四种思维”谈几点体会。
一、强化战略思维,增强政治能力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紧扣党的中心工作部署,把“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凤城市检察院请示报告事项清单,2025年以来共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报告15次。比如公益诉讼围绕市委关注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结合最高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开展了“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专项,并积极争取市委支持,破解了行政机关“职责交叉推诿监管、趋利性执法导致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难题,整治非法经营场所6处,行政处罚2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比如凤城市检察院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凤检护企服务站”。向企业发放检察护企“联系卡”“调查问卷”240余份,对园区218家企业开展“电话回访”,本着“有呼即应,无事不扰”的原则,为企业提供“精准式”“订单式”检察服务。
二是聚焦长远发展。凤城市检察院着眼长远优化履职布局,深化落实人才强检战略。以“三个结构比”为指引,统筹“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同时,着力补齐公益诉讼、民行检察监督力度。2025年上半年,向民行、公益部门调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3人。健全落实检察助理辅助办案实践锻炼机制,探索“AB”岗融合履职机制,选派青年骨干到综治中心轮岗,选派刑执、控申等部门助理到民行部门开展“执行”专项监督,提升履职综合能力。
三是聚焦民生福祉。深化基层治理,聚焦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残障群体无障碍服务等问题,多措并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比如凤城市检察院以“三个管理”为指引,以“干字精神”为动力和支撑,“守公心、聚同心、安民心”,连续六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精心打造的“向枫而行”检察为民品牌,被省院评为“一院一品”典型事例,并推荐至最高检参评。
二、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
一是夯实规范办案的“方向盘”。注重检务督察与案管部门的衔接配合,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与日常工作调度相结合,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着重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2025年以来,共进行口头监控30余次,制发案卡填录周报、提示单41份,整改率100%,形成“监控-反馈-整改”的闭环。建立“随机抽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机制。共随机抽查181件,专项评查26件。为提升评查质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围绕问题短板、改进措施展开交流,统一标准、取长补短。
二是夯实精准监督的“基本盘”。精准是监督的生命力,需聚焦执法司法痛点、难点,以专业化履职提升监督质效。建立“监督建议闭环管理”机制,对于制发的检察建议,实行部门负责人实质性审核,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范履行“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检察长审核—检察长审批—检委会决定”五级审核流程,确保监督从实体到程序都有质量保证。
三是夯实专业赋能的“动力盘”。专业能力的提升需要系统化的培育,推动检察人员从“懂法律”向“精业务”转变。深化实战化练兵。针对凤城市检察院40岁以下青年干警占比58.3%的现状,成立“青年突击队”,创新开展凤检“青课堂”“青论坛”,通过分享办案经验和工作实务,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借力数字化赋能。比如行政检察部门创新构建“涉毒人员‘脱漏管’监管大数据模型”,堵塞强制戒毒执行漏洞,目前在全省推广。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借助外脑,拓展典型案例、“信调宣”培育撰写思路,积极对接上级院资源,开展互动交流。2025年,共有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和省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省院案例培育台账,2件案例被省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典型案例;公益诉讼部门申报的课题被省院立项。举办“凤检故事汇”,讲述的典型案例在凤城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又作主旨讲述,以实际行动赢得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系统思维,增强管理能力
一是强化上下联动机制。立足基层办案实际,建立与上级院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日常由各业务部门定向跟进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精准高效;遇到新型疑难案件时,及时启动“基层承办+上级指导”联动模式,借助上级院专业力量破解办案瓶颈。比如针对凤城地区禽畜养殖污染问题,积极争取市院支持,上下联动,共同立案,督促市县两级部门积极履职,推动凤城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二是优化内部协同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例会制度。明确会议流程和讨论案件的范围,原则上固定时间,聚焦重点,有序高效。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达到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司法偏差、促进能力提升的效果。制定《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事规则》,对于涉及多部门、多职能的案件,由检察长召集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协同推进,2025年以来已召开26次,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三是深化外部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坚持“党委领导、府检协同、社会参与、监督贯通”的工作模式,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实现“1+1>2”的效果。比如在办理督促治理医疗废弃物公益诉讼案件中,凤城市人大、市卫健局联合召开磋商会,共同推进医废规范管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线”。
四、强化辩证思维,增强创新能力
一是统筹“质”与“量”的关系。坚持定期进行办案质效分析、专项分析(立案监督率专项、检察建议工作专项)、业务数据趋势分析等,科学运用履职结构比,以实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为目标。比如民事行政检察中,既通过类案监督扩大监督覆盖面,又通过精准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确保监督实效。
二是统筹“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充分发挥侦查协作办公室桥梁纽带作用,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选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证据固定、法律适用、侦查方向等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从源头上规范侦查行为,夯实案件证据基础。比如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证据收集程序瑕疵、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受公安机关邀请由刑检部门负责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统筹“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在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的基础上,探索监督方式创新,比如凤城市检察院与东港市检察院针对两市界河大洋河流于候鸟栖息地存在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探索公益诉讼领域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及办案标准。比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评查,探索与兄弟院结对子,开展交叉评查。
“四种思维”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战略思维是定方向,法治思维是保公正,系统思维是强协同,辩证思维是促创新,共同构成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支撑。
(作者系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