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鲁大昆
近日,湖南省湘西州古丈县高峰镇村民张某与邻居李某因动物饲养问题引发纠纷,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镇综治中心精准介入,通过专业调解促成双方和解,不仅化解了赔偿争议,更修复了邻里关系,为平安建设提供了生动范例。
日前,张某在喂鸡时发现数量减少,通过监控发现邻居李某的犬只通过围栏缝隙进入院内,咬死并吞食数只鸡,造成经济损失。张某要求赔偿,但李某认为围栏破损是主因,自身并未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和赔偿。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激化。
张某向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综治中心迅速启动“三步走”方案,首先分别倾听双方陈述,梳理出事实认定、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三大焦点,随后实地勘查围栏破损情况,核对监控录像,确认犬只伤鸡事实,最后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财产所有人也需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
厘清情况后,调解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一方面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划定责任底线,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理解对方,并通过“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价值,唤醒双方的邻里情谊,同时提出“主次责任”划分方案:犬只管理不当为主责,围栏维护不及时为次责。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约定共同加固围栏,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鸡犬之争”的圆满解决,展现了基层调解中法理情融合的艺术。综治中心既坚持依法调解,又注重情感沟通,既解决当前矛盾,又预防未来风险,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平安建设中的生动实践。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