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蒋慧明 郑海燕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利用虚假交易骗取某大型电商平台补贴款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该案10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主犯朱某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涉案人员均已退赔电商平台大部分损失。
2024年初,某电商平台在日常风控监测中发现部分订单存在明显异常,短时间内同一店铺产生大量高额交易,随即向南京警方报案。警方侦查发现,自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南京某信息科技公司总经理朱某等人利用在平台开设的店铺,在平台推出“百亿补贴”“优惠券补贴”等促销活动期间,组织大量“刷手”进行虚假交易,骗取平台补贴款。
据查,仅2024年1月30日至2月2日四天时间内,朱某等人通过虚构542台电脑的交易订单,就骗取平台补贴18.97万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吕世喆介绍说,1月30日至31日连续出现大量异常订单,2月1日、2月2日两天更是出现了12页的刷单记录。其中4829元标注为笔记本电脑价格,60元为刷单公司获得的佣金,而350元正是犯罪嫌疑人从电商平台套取的补贴款。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逐步揭开了这起新型网络合同诈骗案的全貌。该案承办检察官蒋慧明介绍说:“朱某等人通过联系‘黄牛’,组织大量‘刷手’在其店铺刷单。店铺并不实际发货,而是通过寄送矿泉水等方式制造虚假物流信息,以此规避平台监测。”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朱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累计骗取平台补贴款213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朱某等人在签订、履行《百亿补贴活动服务协议》等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订单、虚增销售业绩,骗取平台补贴,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2025年5月6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朱某因具有立功表现,且已退还大部分涉案款项,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检察官提醒,电商平台在推出各类促销活动时,应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识别。同时,也警示广大网店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进行虚假交易,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