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引导平台经营者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风险,进一步优化平台经济竞争生态。
《指引》提出:对于已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告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于当事网店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当事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并通知当事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对于相关违法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但平台经营者具有一定的管理者属性,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一旦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会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实践显示,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多发,平台经营者期待反垄断执法机构制定出台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合规指引。制定《指引》有利于帮助平台经营者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进一步明晰行为边界,稳定市场预期。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