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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被戳穿的销售额“隐身术”

——揭秘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平台销售偷税案件

2025-11-04 20:08: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平台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在互联网平台注册的网络店铺,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7.52万元。针对其偷税行为,2024年11月,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7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店铺经营火爆 零申报带来重重疑点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的个体经营者唐萱在某互联网平台经营的“胖多大码女装”店铺,涉嫌隐匿经营收入偷逃税款。 

检查人员随即查询税务信息系统发现,唐萱经营该店铺,从2020年至2023年,每季度申报的销售额均未超过30万元,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唐萱本人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极低,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 

举报是否属实呢?检查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发现,唐萱注册的网名为“胖多大码女装”的店铺首页显示全网累计粉丝量超100万,店铺日均直播带货量较大,多款商品销量较好。通过店铺显示商品的销量与价格进行推算,其应税销售额远远大于申报数据,大体测算差额在数千万元,初步判断该店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偷逃税款的嫌疑。

“消失”难掩真相 流水信息初解谜题 

针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依法开展实地检查,发现该服饰店位于吉林市的实体店已不再实际经营。经营者唐萱也玩起了“消失术”——电话长期无法接通。 

为查明真相,经多方联络,检查人员最终与唐萱取得联系。初步约谈后,唐萱以“其人在广州,暂无空闲整理并提供资料”为借口拒绝提供。当检查人员要求其据实提供平台内的实际销售数据时,唐萱以“忘记密码”为由搪塞推诿。 

面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店铺在平台的完整销售流水,并与依法取得的唐萱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该店铺通过平台账户收取销售款项后,将全部经营收入提现至唐萱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的大量流水与其申报的数据形成了鲜明对比,进一步印证了其隐匿店铺经营收入440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 


转移收入存侥幸 偷逃税款终被罚 

面对这些证据,唐萱辩解店铺日常经营过程中,购货成本、直播设备、推广费等花销巨大,扣除上述成本后利润所剩无几,账户内发生额并不是其店铺的真实收入。 

针对唐萱所称“花费巨大”的说法,检查人员依法要求其提供完整的财务账簿、凭证及相关成本费用发票等资料。唐萱虽然提供了账簿,但账簿设置混乱,无法准确计算经营期间成本。 

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定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在此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9.13万元。 

面对税务部门查实的相关证据,唐萱承认其2020年至2023年间,通过账外经营、隐匿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最终,经税务部门查实,唐萱及其经营的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在检查所属期内,累计少缴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税费67.5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