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王平 初艳莉
近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由“撞脸”检车照片牵出的跨省“替检”黑产案。办案检察官敏锐察觉到隐藏的庞大犯罪网络,于是精准引导侦查机关侦查,最终将“黄牛”、操作团伙与检测线“内鬼”一网打尽。
一切始于一次日常检查。东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大量待检车辆的照片存在高度雷同甚至完全相同的情况,随着公安机关调查,一个有组织的车辆“替检”团伙浮出水面。案发后,东港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杨柠作为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深度剖析复杂的线索,判断温某某作案团伙绝非“孤狼”,其背后必然存在着支撑其运转的上下游犯罪分子。从现有证据中抽丝剥茧,不仅厘清了温某某团伙的作案手法,更成功“解码”了其上下线的运作模式。检察官随即向侦查机关出具了详尽的侦查提纲,提出两大核心突破口:其一,从快递收发渠道入手,锁定为温某某提供异地行驶证的“上线”源头;其二,从温某某常去的检车线入手,挖出里应外合的“内鬼”。
经查,2020年,温某某与仲某某因合伙开办的物流公司业务受挫,便动起歪念,开始专门为全国大货车司机提供非法“替检”服务。他们的客户,多是那些无暇检车或车辆因违法改装无法通过年检的车主。该团伙指使自己公司人员使用自有车辆,通过变造行驶证、悬挂假牌、更改车架号等手段,冒充异地车辆在辽宁、内蒙古等地检测站“过关”。他们与检测机构内部人员或“黄牛”勾结,骗取正规的检验报告,让大量本应“下线”的问题货车,得以堂而皇之地继续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日前,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温某某、仲某某、张某某等14人以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提出公诉,东港市人民法院分别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上述14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1年零2个月、8个月的不等刑罚,同时追缴非法所得并处以罚金。
随着法槌落下,这条危害公共安全的黑色产业链被彻底铲除。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