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田妮 叶慧灵
近日,由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在保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保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雪原担任审判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实战引领:以“头雁效应”激起“群雁齐飞”
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作为基层院,要如何落实好这一要求?

庭审现场。
“这个案件不仅要办得扎实,更要办出示范效应,通过办案带好队伍。”在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上,保靖县检察院就定下了这样的工作基调。该院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案件,既是案件办理组织者,更是办理者,通过院领导做示范、明方法、办好案,推动由领导“个案办理”带动大家“群雁齐飞”。
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卷宗材料繁杂,属于重大复杂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期的证据梳理,到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适用研讨,再到庭审预案的反复打磨,该院始终将“传帮带”、建强队伍融入案件办理每一个环节。
“这一笔事实应该定共同受贿还是单独受贿呢?”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为了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该院组织办案组成员和刑检年轻干警聚焦案件核心问题,精研案件,将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了800多页的审查报告,以“求极致”精神打磨每个案件细节,把好案件质量关。
专案组成员叶慧灵对此深有体会:“院里非常注重在实战中培养年轻干警,为了办好这起案件,从案件定性、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核心环节入手,要求我们全面梳理庞杂的卷宗,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写好法律文书。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最具标志性和辨识度的‘看家本领’,而法律文书是检察工作的‘门面’,必须经得起检验。通过办理该案,我们对重大案件办理有了更为深刻地理解和更为全面地掌握。”
庭审亮剑:以“现场教学”传授“业务真经”
庭审是公诉人的“主战场”,也是最好的“实训课堂”。法庭调查环节,从起诉书宣读,到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展开讯问;从出示在案证据,并通过强化证据间的印证关系,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法庭辩论环节,从公诉意见的发表,对被告人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如何等等,到围绕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进行辩论,都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诠释。最后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这不仅是一次庭审,更是一次沉浸式教学。”第一检察部干警王瑾玮感慨,“我们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讨论案件证据、定性等问题。旁听庭审时,看到公诉人从容不迫地应对庭审各种情况,我更加理解了前期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感觉自己对复杂案件的证据审查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得到了质的提升,更深刻体会到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不仅需要专业能力,更要耐住性子、顶住压力。未来会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在攻坚克难中锤炼检察初心。”
庭审当天,该院不仅组织业务骨干到庭旁听,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听庭评议,以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
机制固本:以“个案示范”推动“长效管理”
通过个案办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保靖县检察院推出了一系列提升办案质效的务实举措。
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该院将案件质量检查要求要素化、表格化,制作了案件检视、检查表,以检察官自查、部门检查、案件讲评等方式,落实“每案必检”的要求,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院制发了《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四优”评选办法》,以“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办案团队”等评选为牵引,健全“先进典型培育”机制,为干警成长搭平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保靖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基础上,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