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10月26日上午,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报告具体介绍了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金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报告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坚持以报告促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坚决管好、用好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
具体而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健全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提升国资监管工作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水平;筑牢资产安全防线,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形成业务监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监督工作闭环。金融国有资产方面,推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划转;强化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加强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形成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模块的建设和运行保障质量,构建环环相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守牢自然资源资产安全底线,研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效能,配合完成矿产资源法修订。
报告也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要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严防重点领域风险,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体系。要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管总统筹”的职能作用,促进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更加密切。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立法进程,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全面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效,加强数据资产等新兴资产管理,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探索将相关数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报告体系。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