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雯
今年初,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曲周镇某村村民李某与李某某兄弟因2.1亩家庭承包地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兄长李某以长期耕种并承担主要赡养义务为由,主张独自享有该地块使用权;弟弟李某某则以承包户成员身份和分家生活需要为由,要求分割土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矛盾激化至肢体冲突。后李某向曲周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曲周县综治中心受理该问题后,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调委会、网格员多主体联动化解纠纷,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纠纷化解优势。
曲周县综治中心进一步厘清核实情况,明确调解需求。通过查阅土地承包台账,确认争议地块登记在父亲名下,兄弟均为承包户成员。经过走访村民核实,李某已实际耕种12年并承担主要赡养责任,李某某近年返乡结婚,确有土地需求。
了解相关情况后,曲周县综治中心开展协同解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土地登记信息,确认地块的实际状况。农业农村局提供政策解释,提出承包土地分配建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向调解组明确法律边界——家庭承包地属农户共同所有,承包户成员均享有使用权,赡养义务与土地分配虽相关联但不直接绑定。
为避免冲突反弹,结合当事人双方诉求,曲周县综治中心拟定“依法分割、兼顾情理”的调解方向。调解期间,李某某情绪失控,出现自伤、损毁物品行为,李某及其家属也以“磕头”“自伤”表达不满,双方情绪反复。村调委员和网格员开展情感疏导工作,软化双方对立情绪,避免爆发激烈的矛盾冲突。
随后,调解组邀请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工作者现场释法,向双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明确“承包户成员平等享有使用权”的法律规定,说明“长期耕种者权益可适当兼顾”的司法实践。联合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全程参与,协助测算地块分割比例,确保东西划分公平且不影响灌溉、农机作业。
经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曲周县综治中心立足于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有效整合多元资源力量,构建多元协同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突破传统单一调解的局限性,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和法律工作者的权威优势,形成多元解纷合力。特别是在农村土地纠纷这类涉及利益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中,多方联动机制能够有效避免调解陷入僵局,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工作范式。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