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杨赛南
“免费领98万元‘扶贫款’,国家隐形富民政策,不用缴任何费用,只需提供银行卡审核。”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难免让人心动,殊不知已落入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洗钱”陷阱。2025年7月23日,经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11月,李某在朋友江某推荐下下载了一款“乡村振兴”软件,参加所谓的“扶贫款”项目。登录软件后,一位李老师给李某发来信息,声称该项目是国家隐形富民政策,只有通过朋友介绍才能加入,系统审核通过后只要“包装流水”就能发放98万元。李某半信半疑地提交了自己的资料,没想到第二天就通过了审核。李老师还将李某拉入软件内的群聊,看到有人说已经拿到“扶贫款”,李某对此更加深信不疑,立即提供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
不久后,李老师便联系李某“包装流水”,要求李某收到钱后根据安排立即取款,并转入指定的银行账号。为了应对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的询问,李老师不仅告知了李某汇款人的基本信息,还指示李某伪造与汇款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提供虚假的汇款人电话号码,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11月20日,李某第一次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不仅询问了转账人情况,还仔细告知李某所谓的包装走流水、参与扶贫款项目等都可能涉嫌犯罪,李某当场签署了告知书和承诺书。可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并没有让李某足够警惕、迷途知返。后来,李某还陆陆续续帮助转移了不少资金,彻底沦为了“工具人”。
2024年12月初,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案后,通过转账记录锁定李某,李某接到电话后迟迟不敢去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反而主动联系李老师让其支招。李老师不仅教唆李某闭口不言,删除所有的聊天记录、图片等,还将李某软件账号删除,切断了一切联络渠道。至此,上家成功“隐身”,而李某非但得不到“扶贫款”,反而沦为帮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知道这个事情不正常,特别银行提醒以后我心里也很慌,但想着我只是取个钱,还能拿点好处费,就有了侥幸心理。当时就像被洗脑了,一心想着尽快拿到扶贫款,现在我后悔不已。”李某哭着说道。
经查,李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共转移资金15.8万元,获利1400元。今年7月,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