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赵剑云 通讯员 梁朝安
“就因为拔了一下充电头,我这一整车价值60万的进口榴莲差点全毁了!”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凭祥市北投货场,刘某看着冷柜里部分开裂的榴莲,情绪激动地向友谊关边境派出所报警。凭祥市综治中心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按照综治中心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凭祥市人民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与友谊关边境派出所的联动调解处置,推动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10月11日晚,刘某的冷柜货车停靠在凭祥市北投货场充电区,为车厢内的进口榴莲充电打冷。其间,货主钟某的司机朱某驾车驶入货场,准备为装载的另一柜榴莲充电打冷,却发现停靠位置没有充电线。在钟某的指示下,朱某拔掉刘某车辆的充电插头,转而接入自己的货车,导致刘某的冷柜断电长达3个小时。待刘某发现时,部分榴莲因温度升高提前成熟开裂,预估损失约4万元。
事后,刘某向钟某提出赔偿要求,但三方协商陷入僵局:刘某认为损失惨重,索赔态度坚决;钟某虽承认指示拔线,但觉得刘某要价过高,还辩称“是朱某拔错了”;司机朱某则强调“按老板指令办事,责任不在我”,拒绝任何赔偿。情绪失控的刘某坐到朱某货车前阻拦行驶,不仅加剧自家榴莲损失风险,还导致钟某的榴莲无法按时转运。
10月14日晚,凭祥市综治中心启动“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指派友谊关边境派出所联合凭祥市人民法院保税区人民法庭开展现场调解。
“咱们先别急着算赔偿账,车堵在这里,两车上的榴莲每多放一分钟,损失就多一分!”法官在了解案情和各方诉求后,敏锐抓住“防止损失扩大”的共识点,一方面现场释法,明确依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擅自拔除他人充电线导致财产受损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三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对刘某,劝说其“阻拦车辆只会扩大双方损失,先救榴莲再谈赔偿才是务实之举”;对钟某,指出其作为指示者需承担侵权责任,且应正视损失而非纠结价格;对朱某,则说明其作为执行者,自身亦有审慎注意义务。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劝导下,僵局被打破。钟某当场支付2000元先行赔偿金,刘某也同意让货车前移一米,打开关键“一米通道”。随着榴莲被妥善转运至新冷柜,两车货物的“保鲜危机”成功解除。
货物妥善处置后,法官与民警将三方当事人请进调解室。卸下“货物持续受损”的心理包袱,各方沟通回归理性。刘某坦言,此前提出的6000元赔偿要求已是“仁至义尽”,更多是想让钟某认识到行为错误。掌握这一关键诉求后,调解人员再次向钟某强调侵权责任的同时,也劝说刘某考虑实际协商情况。
最终,在法官与民警的见证下,三方达成一致:钟某当场再向刘某支付赔偿款1500元,共计赔偿3500元,各方就此次纠纷不再追究责任。当钟某将钱款交到刘某手中并诚恳道歉时,僵持多日的矛盾彻底化解。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凭祥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保税区法庭与派出所联动调解处置机制的生动实践。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中枢大脑”作用,协调公安力量介入,通过聚焦“保货物、平情绪、解纠纷”的分层化解思路,既依据民法典明确了侵权责任,又兼顾了当事人的情感诉求,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仅挽回了货物损失、恢复了货场秩序,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和“统筹高效”的综治效能,为口岸经济发展筑牢了纠纷化解“防护网”。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