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傅永新 罗磊 邓榆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持续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以“谋划有高度、督察有维度、整改有力度”为抓手,通过做好统筹谋划、规范督察流程、狠抓问题整改,高质量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不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柳州市开展综合督察3次、专项督导3次,累计实地督察各级单位123个,抽查案卷712份,访谈领导干部、工作人员251人次,推动立行立改问题40余个。
谋划部署有高度 搭建法治督察“立柱梁架”
柳州市坚持把法治督察置于全面依法治市大局中统筹谋划,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队伍培育三方面协同发力,为法治督察工作搭建起“四梁八柱”,确保督察工作起步稳、方向准、后劲足。
柳州市将法治督察纳入柳州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依法治市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实现法治督察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总指挥”作用,及时编制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细化督察清单,精心组织督察前培训,全面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与此同时,柳州市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助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市检察院的联动,形成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合力。择优选聘117名同志组建首批市级法治督察员队伍,并同步出台有关法治督察员的管理办法。目前,法治督察员已深度参与年度法治督察3次、述法专题会议2次、提供问题线索20余条。
督察工作有维度 有力提升法治督察全面性
柳州市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将真督实察作为提升督察质效的关键举措。通过明确督察范围、优化督察流程、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法治督察切实发挥“利剑”作用。
柳州市将10个县区、66个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全面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范围。聚焦重点任务,梳理督察要点,以“清单化”的形式明确督察事项。采取“书面自查+实地督察”双线并行的方式掌握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编制工作手册、开展集中培训,确保督察组员在“内容理解、标准把握、方式运用、纪律遵守”上实现“四统一”,有效避免因标准不一导致督察结果偏差。今年实地督察单位同比减少14%,但督察发现问题同比增长20%,督察效能进一步提升。
为精准发现问题,柳州市广泛收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投诉举报等重点渠道问题线索160余条,让督察组带着问题去督,瞄准症结去察。同时,个性化设计访谈提纲,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访谈,以现场的压力传导推动难点问题的实质解决。
整改落实有力度 助推法治建设取得成效
柳州市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法治建设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灵活运用督察反馈、督察提示、督察建议、督察通报、督察跟踪问效五种方式,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整改闭环。2023年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向全市集中通报3次,专项通报3次,提示70余次,建议30余次,涉及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不严、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等方面问题140余个,通过督察推动了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行政裁量权执行统一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化。
此外,柳州市将督察整改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必述内容,严格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实现对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同时,注重发现和推广基层法治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对督察中发现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321”工作法、鱼峰区白沙镇法治乡村建设积分制模式、创建破产衍生纠纷调解中心等30余个创新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宣传,推动形成一批可借鉴的法治建设典型样板。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