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姜婷
案件受理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是连接侦查与审查起诉的重要桥梁,直接关系到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近年来,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断优化案件受理流程,着力提升受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水平,为依法精准打击犯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严格依法受理,把好案件“入口关”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及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统一、规范受理。
审查要素标准化。对移送案件的管辖权限、嫌疑人是否在案、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涉案财物是否随案移送等关键要素进行细致审查、逐一落实。严格核对纸质卷宗、光盘内容、电子卷宗,相互印证、缺一不可,如不符合受理条件,退回移送机关补充。
填录内容精确化。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和接收的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制下发的《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填录案卡、人卡、制作文书,对不定时更新的填录内容随时掌握,认真填录。确保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定条件,从源头上杜绝程序瑕疵。
优化流程机制,提升受理“效率值”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案件受理流程,努力实现“当日来、当日受、当日转”。
推行“一站式”服务。设立了案件受理专门窗口,配备专职干警,对外统一接收案卷材料和相关的文书材料,提供标准化、便捷化的受理服务。有问题及时与移送部门和办案部门沟通,减少移送环节,压缩流转时间。
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甘肃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线上录入、流转和监控。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国家安全案件、重大案件、未成年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应推尽推,确保流转率100%,逐步实现案件受理、流转的数字化、无纸化,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受理“高质量”
案件受理不仅是程序性操作,更是重要的法律监督环节,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做好内部监督和外部衔接下功夫。
内部监督常态化。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监控、定期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受理环节进行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受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受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外部衔接协同化。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定期就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要求、法律文书规范等问题进行会商,统一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移送案件的质量。
延伸服务职能,传递司法“温度感”
在严格依法受理的同时,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延伸案件受理服务职能。
保障律师权利。畅通律师查询案件信息、阅卷、提交材料的渠道,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控辩平衡。
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受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案件受理工作看似平凡,却责任重大。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夯实案件受理基础,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努力让每一起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