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太感谢了,没想到拖了两年多的钱,真能被你们追回来。”电话那头,机械租赁公司老板王某的声音难掩激动。近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调查、多方取证,成功破解一起证据匮乏、责任方相互推诿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为王某追回6万元拖欠款,用司法温度化解了百姓的“心头愁”。
2022年3月,某劳务公司因土方回填工程需求,向王某租借铲车与挖机,双方仅达成口头价格约定,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工程结束后,经核算租赁总费用为192300元,劳务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6万元迟迟未结清。王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该劳务公司诉至镇安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之初,法官便遭遇“第一个难题”,实际接洽租借事宜的夏某,并非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是其兄弟。为明确责任主体,王某申请追加夏某为共同被告,可夏某却当庭辩称,机械租赁服务实际用于阎良工务段某车间的工程,项目承办方是陕西某建设公司,自己与劳务公司仅是务工主体,并非租赁关系。
更棘手的是,王某因当初未留存书面合同与租赁清单,仅能提供与夏某的聊天记录,无法直接证明租赁关系成立。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陕西某建设公司核实情况,对方却矢口否认与该租赁事宜有关,明确拒绝担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不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证据不足受损。”为还原案件真相,法官决定跳出“书面材料”局限,驱车百余公里前往涉案工地实地调查。在仔细勘察工地环境后,法官逐一走访周边村民,从大家零散的回忆中,梳理出关键信息:“当年是姓夏的带人在这干活”“工程是某建设公司承包的”“王某的铲车、挖机确实在工地上作业过”。
有了村民证言作为突破口,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往阎良工务段某车间,希望调取工程承包资料,可当年负责发包的负责人已调离,相关资料暂时无法查找。法官并未放弃,通过向车间同事、人事档案室多方打听,终于获取了该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随后再次驱车百余里,当面与负责人沟通。
面对法官的耐心释法与严谨态度,负责人最终如实说明情况,某劳务公司确实从建设公司分包了部分劳务,发包方已向建设公司付清全部工程款,且王某的机械确实为该项目提供过服务。
至此,案件关键证据链形成,法官随即联系陕西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进一步核实,案情真相彻底清晰。
在铁证面前,夏某主动联系法官,承认了租赁机械的事实,并承诺立即支付6万元拖欠款。
这场跨越百里的“追款路”,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司法为民的温度直抵人心。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