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云庭审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昔日的合作伙伴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放下对彼此的戒备,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矛盾圆满化解,双方纷纷感谢法官在云端为他们搭建沟通的桥梁。
案情回顾
原告甲批发商店经营蔬菜调料批发,被告乙超市经营果蔬销售。自2021年起,被告乙超市在原告甲批发商店处订购茄子、辣椒等蔬菜,甲批发商店陆续将货物送至乙超市经营处。2023年,经原、被告商店经营者在微信中对所欠货款进行结算,被告乙超市共赊欠货款累计29万余元。此款经原告甲批发商店多次催讨未果,遂将被告乙超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赊欠货款及利息。
调解过程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本案权利义务较为明确,为实现小经济体纠纷高效化解,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沟通调解。了解到被告乙超市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经营者身处外地不能到庭。为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乙超市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支付货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甲批发商店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打破僵局,双方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乙超市分4期向原告甲批发商店给付赊欠货款,甲批发商店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一步,明水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运用调解等方式,高效化解纠纷,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