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红星照耀中国|陕西延安:红色法治汇聚发展动能

2025-10-17 11:19:24 来源:法治网 -标准+

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十三载峥嵘岁月稠。

10月16日,“红星照耀中国”网络主题采访团走进位于陕西省延安市的延安革命纪念馆,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画卷在眼前翻开厚重一页。“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大合唱》合着艰苦岁月唱出救亡图存的时代嘶鸣;“只有中国人民自己能够使中国打胜”,《西行漫记》吹着嘹亮军号发出红色中国的世界之声;“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沁园春·雪》映着燎原火种写下“革命必胜”的豪情万丈。

“到延安去!”光阴荏苒,时代之音仍振聋发聩。

1935年到1948年,是党以延安为驻地,领导中国革命事业从低潮走向高潮、实现历史性转折的十三年,期间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实践方案,红色法治基因深深根植其中。

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延安时期,党始终把预防和消除腐败作为巩固、发展边区和赢得人民拥护的重要举措,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侵吞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牟利、“伪造或虚报收支账目”以及受贿等10项行为皆“以贪污论罪”,甚至规定贪污超过1000元者处以死刑。1939年,某团政治委员刘振球生活极端腐化,经常拿公款购买私人奢侈品,私吞公款,被开除党籍;1941年,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肖玉璧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050元,被处以死刑;1942年,党员刘春景因贪污渎职生活腐化被警告……从立法到执法、司法,规范的法律实施体系相继建立,树立了边区政府清廉、高效、政令畅通的良好形象。

司法为民旗帜高擎。延安时期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为特点,主要体现为联系群众、就地审判、不拘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审判与调解并重、“情理法”相结合。步入新时代,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根基,当地推行了“两说一联”(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包联)便民联动机制,建成品牌调解基地,推行特色巡回审判方式,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全方位、最快捷地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红色法治赓续传承。革命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处在四面包围之中,却创造出了中国其他地方难以看到的“十个没有”: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步入新时代,延安以努力重现“十个没有”良好社会风气为目标,全面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系列创建活动,完善指导性创建标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新的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法治文化品牌。

……

如今的延安,旧貌换新颜,红色法治文化正汇聚成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任锐)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