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白皮书(2022-2025)》,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举措和典型案例,其中厦门法院报送的《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指引服务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获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举措。
据了解,厦门是最高法院指定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的三个试点城市之一。2024年4月,厦门中院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机制落地落细,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有益探索。
一是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工作。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破产事务工作,研究解决制约涉港跨境破产协作试点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全流程共享的信息集成互联模式。
二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意见,强化府院联动。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破解管理人履职、财产接管与处置、债权人利益保护、涉税事务办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为香港管理人履职、办理破产事务营造法治化办事环境,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司法创新举措。
三是细化跨境破产协作流程、明确操作指引。明确认可和协助的程序范围、协助申请的提交路径和方式等操作规程。在案件受理、审查条件等15个方面提供了契合实践的明确指引,创新办案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制发认可香港破产程序和香港管理人公告等13份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涵盖跨境破产协助全流程,有效提升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四是引入破产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依托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嵌入涉港跨境破产协作事务服务板块,集聚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管理人提供内地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预重整引导等“一站式”服务。
五是打造破产司法协助平台、提增办理效率。新增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模块,上线“厦门破产法庭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实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网上办理。在京东平台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全方位展示资产推介、融资匹配等业务信息,方便香港管理人在线办理破产事务。
文件出台后,厦门中院成功办结1起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案件,并促成另1起跨境破产协作案件达成和解,实现福建、香港两地跨境破产协作从无到有的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中院在为香港清盘人制定司法协作指引的基础上,也为内地管理人向香港法院申请认可和协作内地破产程序提供了工作指引,形成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的制度闭环。
据介绍,厦门中院将继续立足试点和区位优势,不断加强探索创新,健全完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持续培育实践案例,累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务经验,为跨境破产案件办理贡献“厦门样本”,为推动涉外法治规则建立贡献“厦门经验”。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