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姚望 吴春
粤式“脆皮乳鸽”常以“物美价廉”吸引食客,却少有人知,部分菜品食材并非真正乳鸽,而是受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黑水鸡。这种广泛栖息于沿海滩涂的鸟类,对维系湿地生态系统稳定至关重要。
近日,由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野生鸟类盗猎、贩卖案尘埃落定,以李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因构建“捕—买—售”全链条盗猎黑水鸡等野生鸟类,20余人被依法判刑,累计需赔偿生态损害及惩罚性赔偿金550余万元。
案件始于中国绿发会志愿者的一条线索——黄海滩涂存在严重野鸟盗猎现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获涉案人员29人及大量细网等盗猎工具。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鹤行”生态检察办案团队随即受邀提前介入,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深挖账本、涉案银行账户,恢复手机通讯记录,固定犯罪证据;另一方面同步开展公益损害调查,通过无人机巡查、现场勘验、证人询问等方式,在李某某经营的养殖场内当场查获野生绿头鸭、斑嘴鸭等“三有”动物12096只,同时发现大量野生鸟类被宰杀的痕迹。
经查,2019年至2021年间,李某某以养殖场为掩护,组织严某某等7人猎捕野生鸟类,收购后转售给黄某等人,涉案野生鸟类多达51267只。这些野生动物通过航空托运、长途货运等方式,被销往浙江、海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餐桌,形成一条分工明确、相对固定的野生鸟类地下交易链条。
“盗猎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更对湿地生态造成不可逆损害。”办案团队指出,经专家论证,黑水鸡等野生鸟类的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当地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性,其生态损害远超违法销售金额。据此,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需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生态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对曾因野生动物犯罪被追责、造成严重生态后果的,还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3年至2024年,亭湖区人民检察院陆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交易链条上所有人员承担生态损害连带赔偿责任,并主张李某某、严某某额外承担10%的惩罚性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等20余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连带赔偿生态损害费用500余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余万元。
考虑到野生鸟类盗猎对生态的破坏难以完全恢复至原始状态,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探索替代性修复路径。早在2021年12月,该院便与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协作机制,建立“检・鹤行”鸟类生态修复基地,通过种植栖息林、构建底层生物链等措施营造鸟类栖息地,该基地还获评江苏省首届“十佳湿地修复案例”。
2023年9月全球滨海论坛期间,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与腾讯公司签约全国首笔盐沼蓝碳交易;加之盐城市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敏锐捕捉到“蓝碳修复”的可能性。该院邀请厦门大学教授团队专题研究海洋碳汇在司法生态修复中的应用路径,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专题论证,最终确定江苏盐城滨海盐沼生态修复碳汇项目(二期)——该项目兼具碳汇功能与鸟类栖息地营造属性,购买其碳汇可有效补偿涉案盗猎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
2024年7月,在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导下,556吨碳汇完成签约、注销,全国首笔“司法+盐沼+蓝碳”交易正式落地。这一创新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等权威平台报道转发,为沿海滩涂生态修复提供了“蓝碳方案”。
“一只黑水鸡的命运,映照的是对自然的敬畏,关乎的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大命题。”办案团队成员王静表示,每一个生命、每一片湿地都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将始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据悉,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司法+盐沼+蓝碳”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筑牢沿海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