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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件“带病”健身器材获“新生”

宿迁经开区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消除公共健身安全隐患

2025-10-15 16:42:2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许瑶蕾 通讯员 张宇 王兆康

“以前器材锈得不敢用,现在修好了,锻炼着踏实!”秋日清晨,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河新区世纪明珠小区的健身区里,几位老人踩着崭新的椭圆机,笑容满面。

这一幕,是近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健身器材整改“回头看”时见到的场景。而就在一个多月前,这里的健身器材还普遍存在踏板断裂、轴承锈死、螺丝松动等问题,不少“超期服役”“带病上岗”的器材成为居民“想用却不敢用”的安全隐患。

问题的发现,源于今年6月“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一条线索。当时,志愿者向宿迁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反映,世纪明珠小区室外健身器材损坏严重,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存在安全隐患。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随即开展实地调查,确认线索属实。

检察官凭借职业敏感意识到,这类问题或非个案,随即携带拍摄设备走访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全民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缺失、损坏等情况。部分器材铭牌显示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却未见更新或维护痕迹。一些用于站立、拉伸的器械锈蚀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对使用者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2025年是我国首个“体重管理年”,国家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倡导科学健身,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室外健身器材作为群众身边的健身载体,其完好程度直接关系群众健身的安全与体验。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场地”、第三十条“明确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责任人”的规定,宿迁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向辖区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其对全区全民健身器材开展全面排查维修,切实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监管部门迅速响应,对辖区所有室外健身器材开展“地毯式”排查,累计维修损坏器材371件,拆除报废超期、无法修复的器材35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地还建立了“一器材一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器材安全使用,检察机关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多轮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张贴使用指南、微信群推送安全提示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健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报修途径,既增强居民自我防护意识,也引导大家共同爱护公共设施。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