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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支付规则差异引盗刷纠纷 厦门思明法院调解实现“双向提醒”

2025-10-15 15:57:3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通讯员 郑怡婷 林昕凌

“我明明选的是‘密码+签名’,怎么没输密码也能刷?”

信用卡作为便捷的支付工具,已成为不少游客出国游的“随身必备”,但不同国家存在支付规则差异,给“便利”带来了一丝风险。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信用卡跨境盗刷引发的责任纠纷案件。

长假期间,正在欧洲旅游的小莹(化名)突然收到了18条消费短信,内容显示她的信用卡接连消费了10806美元。她检查背包后才发现,装有护照与信用卡的卡包早已不见踪影。

在意识到信用卡被盗刷后,她立即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电话挂失,并按客服中心要求向当地警察局报案。

回国后,小莹拿着境外报警记录到发卡行申请拒付,可银行的答复却让她从头凉到脚:

欧洲当地通行“凭签名消费”,小莹信用卡领用合约中选择的“凭密码+签名”方式并不适用于该交易场景,国际信用卡组织已驳回她的拒付申请。发卡行仅能通过盗刷保险理赔4000美元,剩下的6806美元账单,还得小莹自己还。

一边是万元的旅游经费瞬间蒸发,一边是银行“按规则办事”的冰冷回应,协商多次无果后,小莹一纸诉状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自己无需承担该笔盗刷账单的还款责任。

法官第一次组织调解时,小莹情绪激动地表示:“当初我申请信用卡时选‘密码+签名就是图安全,我从未泄露密码,也未在任何消费单据上签字,现在银行却说境外不适用,这不是骗我吗?而且我发现卡丢了立刻就挂失,还按银行要求在一小时内报了警,该做的我都做了,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银行代表却说:“您看,合约里写得很清楚,境外交易要遵循当地规则。案发地一直是凭签名消费,国际卡组织也确认这笔交易符合惯例。而且您把护照和信用卡放一起,同时弄丢就增加了盗刷的风险。”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一边是消费者的愤怒,认为银行没有保障自己的消费安全;一边是金融机构的坚持,认为应该按照合约规则严格把控。要解开这个结,得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突破口。

法官仔细翻看卷宗,把焦点锁定在“跨境支付规则差异”这一点上,并协同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的调解员再次找到双方开展调解。

“境外用卡和国内确实不一样,很多国家至今还习惯凭签名消费,这不是银行故意隐瞒,而是支付体系的差异。”法官拿出其他类似案例的资料,耐心向小莹解释道,“您作为持卡人具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把护照和信用卡放一起,确实给盗刷者提供了便利,银行虽然有做得不够的地方,但您的诉求也有需要调整的部分。”

看着小莹的情绪渐渐平复,法官进而引导银行转换风控视角,“小莹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她觉得银行给的‘安全承诺’落了空。你们能不能向国际信用卡组织申请启动拒付复审程序,尝试帮消费者挽回损失?”并建议道,“后续你们可以加强对持卡人跨境用卡的风险提示,也能避免类似纠纷再发生。”银行代表考虑了许久,最终采纳调解建议。

接下来的一个月,银行多次要求总行向国际信用卡组织提交拒付复审申请,并动态向小莹反馈申请进展。小莹渐渐感受到了银行的诚意,也逐渐表示认可和理解。

最终,这起涉及跨境支付规则冲突与损失分担争议的复杂纠纷,在一次跨境连线、跨越时差的线上调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银行与小莹共担损失,减免部分账单金额。

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结清了一笔账单,更像一次“双向提醒”——小莹以为“密码+签名”是万能的安全锁,却不知道在很多国家,签名仍是支付的“通行证”;金融机构的合约条款再清晰,若没有主动、通俗的解读,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仍是难以理解的“纸上文字”。

跨境盗刷的纠纷,关乎不同支付体系的碰撞、关乎消费者对用卡安全的朴素期待,更关乎司法如何护航群众的金融安全。当规则多一点温度,当提醒多一分耐心,才能让每一次跨越国境的旅程,都少些“意外账单”的烦恼,多些安心前行的底气。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