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见习记者 胡特旗 通讯员 徐露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涉企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贵州省贵阳贵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贵阳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
该工作指引共7部分20条。主要内容为:第一,明确依法规范适用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性强制措施,梳理适用取保候审的“正负面清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第二,强调依法准确定罪量刑,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准确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第三,严格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审限监督和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稳慎办理涉企涉债刑事案件,严格规范审判程序,把控裁判文书质量。第四,要求延伸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注重办案效果评估,必要时主动评估刑事强制措施及裁判结果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涉企刑事案件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
贵阳中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贵阳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涉企刑事案件审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为贵阳贵安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董博